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被告人死刑,这会是最后的结果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这是最后的结果了,因为这是四川省高级人民的判决,省级高级人民的判决基本上就是最后的结果了。现在就是等四川省高级人民将张志军的这个判决上报给最高法审核,审核通过就执行死刑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张志军最后为什么会被判处死刑了。
从轻到重的角度来说。
1.谅解书
这个是犯人的法宝,因为拿到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出示的谅解书,就会根据这个案件最轻的判决来判,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时候要花一大笔钱来买谅解书的原因。但在张志军的这个案件中,谅解书没用,因为被害人家属,也就是出示谅解书的人,就是张志军的女儿,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且张志军的这个故意杀人行为,也是因为被害人和张志军女儿的矛盾导致的,所以法庭肯定不承认这个谅解书。
2.矛盾激化
这里的矛盾激化是指被害人的行为有没有刺激到犯人,间接或直接导致犯人做出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法庭对这个的判断主要是来自民警的调查,根据民警的调查,被害人只是扯着张志军女儿的头发,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行为了。不管是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肯定都知道,这个不属于矛盾激化,因为被害人的这个行为并不属于过激行为,所以法庭最后也是认为被害人不存在过激行为。
3.动机
这个是重中之重,这个也是法庭做出死刑判决的根据。因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是完全不一样的罪名。本案中,张志军的律师也是据理力争,认为张志军是过失杀人,因为张志军在伤害被害人之后,就要求物业人员打120救援了。但法庭不怎么认为,因为张志军对被害人的伤害都是致命伤,而且并不能从事后打120这个行为就判定张志军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所以法庭从张志军刀刀致命的角度认为张志军存在故意杀人动机,然后判决张志军死刑了。
总的来说,这个判决肯定是最后的结果了,因为都闹到高级了,高级再上就是最高法了,除非最高法对这个判决有异议,否则就是最后的判决了。
解决方案2:
我个人认为这应该就是最后的判决结果,因为证据确凿,判决也没问题。
解决方案3:
肯定会是,这个人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行为太恶劣,会被判处死刑,这个结果对于被害者家属来说是一个安慰。
解决方案4:
这应该是最后的结果了,因为他这样的行为的确是属于死刑的范围,而且他故意杀人罪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非常的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