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第三分公司:
我所接群众举报,反映你公司青阳一太平、青阳一石台线路部分车辆在正班运营结束后,从事农村线路运营。该行为涉嫌违规经营。我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并对车辆运行轨迹进行了调阅,发现你公司皖R42828、皖R44o93、皖R43981、皖R43448、皖R43748涉嫌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我所对部分车辆进行了抽查,对近段时间上述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了调阅,其中R42828、皖R44093、皖R4398l每天下午四点左右进入城区运营,皖R43748每天上午八点多带客进入城区。
二、整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你公司进行整改。
1、整改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
2、要求:
公司对青阳一太平、青阳一石台二条线路整改,规范运营秩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北斗监控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车辆回库后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等等……
xx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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