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栗县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升公安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各项公安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
2、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优质服务
落实公安“放管服”改革要求,户政、出入境、危爆、交管等窗口单位推行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确保在节假日期间群众可以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路。接待群众办事和来访,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
3、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勤务制度
严格规范接处警行为,接到110指令后,城区主干道不超过8分钟到达,居民楼院和小区不超过15分钟到达,城郊结合部不超过20分钟到达,农村偏远地区以最快速度赶到。实行接处警“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严肃值班备勤纪律,凡值班民警因脱岗或其他原因贻误出警、或拒绝接处警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民警的责任。
4、严肃工作纪律,坚守纪律红线
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简化公安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乱收费的行为。严禁民警在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从严追究当事民警纪律责任及单位领导联带责任。
5、立足公安主业,建设平安上栗
认真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依法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加强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执勤巡逻,守护校园平安。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把打击黑恶势力、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电瓶车等犯罪行为,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6、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群众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管理服务不满意的,可向我局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799-3893607,3661470,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投诉举报。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上栗公安将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服务改革,全力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欢迎社会各界和辖区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来源:上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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