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与乙方同意就“ ”(广告合作项目)进行合作。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 陈述及保证:
1、 甲方是经合法成立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区域有物业管理权的物业管理公司:
2、 乙方是经合法成立的广告有限公司,具备发布广告的主体资格和一切政府许可,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
二、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三、 合作内容
1、 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所辖之江南文殊苑项目名称,一下简称本物业)内安置。
2、 设施设备的安置标准为:
长度:
宽度:
厚度:
重量:
安装位置:小区各单元电梯等待区 具体安装位置见附件一;安装数量: 具体安装数量见附加一。
3、 乙方可在设施设备上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信息,公众信息或公益内容以及其它各类信息和资讯,但发布的内容应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的第2条的约定。
四、 费用的支付及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共计
2、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的方式为支票或现金,支付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依此类推乙方应按期支付甲方上述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 甲方的权利于义务:
1、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信息更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具体安排协助工作。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规定,以及安装行为或使用设施设备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或发布的广告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或发布,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3、 为维持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应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4、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5、 目,由乙方发布。
6、 若确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其它节假日类似的公益画面,但需要给乙方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进行安排。
7、 甲方同意乙方在设施设备中发布商业信息,广告及甲方要求的内容,为保证本系统信息播放的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尽量不改变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
8、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安装位置上安装类似的广告媒体,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是唯一可以在本合同所约定位置上发布广告的媒体公司。
9、 乙方负责申请有关广告经营所需的批准或登记,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配合协助乙方并及时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文件。
10、甲方应就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承诺保密责任。
11、甲方不承担对乙方设施设备的安全保管义务,但甲方发现乙方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或影响物业形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护或更换或清洁,乙方应该当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进行维护或更换或清洁,以维护物业外观和美化物业形象;逾期不更换或维护或清洁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5款解除本合同。
六、 乙方的权利于义务:
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将设施设备放置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区域内,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
2、 乙方保证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以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生活居住的状况下安装设施设备,以及对广告内容做定期信息更换,乙方亦保证其安装的设施设备不影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他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3、 乙方的安装、维护、保养、保洁工作有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如乙方的前述工作给甲方其他物业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所有展示内容的信息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 乙方应按期支付甲方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 乙方设施设备如需耗电,乙方有义务就其设施设备安装单独的电费计量表;乙方设备所使用的电表计费按瓦( 元/千瓦)计算并每月前5日内支付甲方上一月份的电费。如国家政策对电价有调整,则乙方应按照电费涨或降幅比例向甲方支付电费,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纳 元的保证金,乙方未拖欠甲方电费,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8、 乙方应就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保密责任。
9、 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七、 合同的变更、终止、于解除及违约责任:
1、 无法定及约定理由,任何乙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
2、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似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回复履行。
3、 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逾期支付管理费或未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7款约定逾期支付电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费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权要求乙方承担管理费总额10%的违约金。
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11款或第六条第4款约定,未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管理费总额10%的违约金,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将乙方已缴纳的为发布期的管理费用无息退还给乙方。
1)、司法判决或行政命令文件不允许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区域发布广告的;
2)、业主委员会或本物业内占物业面积或人数的1/2以上业主反对在本合同约定的电梯内安装电子相框或发布广告的;
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上市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权的。
7、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撤出设施设备,并恢复相关设备原状;乙方未在限期内拆除或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要求乙方承担管理费总额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兹签订之起生效。 (本合同正文到此结束)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