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方:青岛顺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买方:
TEL: FAX: TEL: FAX:
一、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的以下商品:
二、交货方式:青岛保税区仓库室内自提。
三、费用承担:报关、仓储费(从实际转货权日至提货日)、装卸费用等由买家承担。
四、付款方式:D/P,买方须在卖方单据到达买方银行之日起3日内赎单.交单单据包括DO,发票,箱单,检测报告,产地证(一、三联正本),熏蒸证明
五、交货时间:20xx年12月,全款到账当天放货;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办理货转。
六、品质、数量异议:按国际质量标准执行。若有质量异议需在转货权之日起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买方已经接受。
七、违约责任:对于买方因各种原因拖延付款的情况,每延期一天,征收5‰滞纳金。同时违约方须向对方赔付不低于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八、争议及仲裁条款:有关本合同及在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青岛人民法院,关于本合同项下一切争议的解决,包括程序和实体上的,均适用中国法律。除另有规定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条款:卖方对于因自然灾害、暴雨、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等非控制之情况,造成船期延误,致使买方有所损失,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应共同采取合理步骤,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
十、其他事项: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共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签订当日回传生效,逾期作废。
卖方确认: 买方确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