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街等道路养护需要,为确保施工区域附近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xx年9月12日至20xx年9月18日止;
二、 施工地点:南街(南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至南街与环城东路叉口);
三、 自20xx年9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8日期间,南街(南街与人民路叉口~南街与路叉口)实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施工期间会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请过往行人和车辆按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并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
**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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