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1)外墙真石漆(2)楼梯间及楼顶花架乳胶漆(3)地下室内墙刷白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外架、包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工期于月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它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外墙真石漆每平方暂订价( 元),乳胶漆每平方暂订( 元),地下室刷白暂订价,实际按当时报价为准。
2、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付款:外墙腻子和内墙腻子刷两遍后,甲方先预付总工程总量的 %,外墙真石漆和内墙乳胶漆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 %,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等保修一年整付清。
四、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乙
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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