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范围内房屋大概约8万2千栋,其中农村房屋2万1千栋。根据《南昌市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房字[20xx]56号)《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xx]14号)《青山湖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前期已完成了全面农村房屋排查和经营性农村房屋重点整治工作,老旧危房从20xx年起建立了老旧危房工作动态台账,每年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监管。
一、农村危房
我区共有四个镇一个园区,60个行政村。经排查农村房屋21519栋,经营性房屋3448栋。经营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163户,经鉴定,全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C、D类危房141户(其中C类127户、D类14户);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66户,经鉴定C类无、D类13户。整治过程中全区共投入专项整治资金约100万。
经营性自建房C类房屋整治:统一安排了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到现场指导经营性C类危房加固维修工作。各村的经营性自建房大多数由镇政府、村委会出资,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整改后再由房屋检测鉴定机构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我区已完成整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C类127户。
经营性自建房D类整治:停止经营活动,所有人员撤离,再房屋周边进行围挡并张贴危房警示牌,镇、村干部逐一上户宣传,并收集户主整改意愿。我区已完成整改经营性自建房D类危房14户,其中拆除重建3户,1户加固维修后经鉴定为C类可以继续使用,剩余10户人员已搬离,正在申报重建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66户,经鉴定D类13户,已拆除3户,其他10户计划拆除重建。
二、城镇老旧危房
我区今年共排查房屋13242套,总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其中,疑似危房5710套,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经鉴定为C类危房273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D类危房242套,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自南昌市今年5月出台《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我们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挂宣传条幅,张贴条例,每家每户上门宣传,让住户意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承担房屋检查、维修、养护及其附属设施的责任,按照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灭治白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除危险,对发现险情应当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