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核心,以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 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整顿清理违规经营的游摊小贩,使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整治治安秩序。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二)全面整治经营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淫秽书刊、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三)全面净化生活环境。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学校门口标识牌、减速带。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地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成立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冯挨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治理情况,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专兼职驻校民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污秽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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