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本协议所称定点采购是指需方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对供方中标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同产品采购需求,由乙方按中标价予以供货。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及选配件单价数量小计金额合计(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注: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需方可以就中标产品的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价格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元或数量超过
台时,需方可另行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重新报价(单一合同指一个需求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二条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为年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检测标准及安全认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保证产品安装由有安装资格的人员完成。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到场,小时未修复的,酌情提供备机应急。
4、乙方保证履行生产厂对该产品的其他售后服务措施的承诺。
第三条标识要求:供方须在所安装的每个产品上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销售商、销售日期、售后服务电话、产品保修期限等内容。
第四条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百分之)。
提出异议时间:。
第六条付款方式供方将供货发票交给需方,同时凭采购合同、供货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执行表》(资金结算联)、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资金汇总支付单向市政府采购办提出结算申请。
供方开户行名称:账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向供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事项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经济责任。
第八条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等办公设备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各份。
交采购中心的一份由供方按月汇总上报。
3、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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