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
住址:
联系电话:
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______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原、被告自愿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并协议约定: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登记产权人为被告之位于________的商品房(含家具家电等)归原告所有;
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当日支付。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被告共同华龙区民政局婚姻处办理了离婚登记。
虽经多次催索,被告仍拒绝按双方约定向原告支付______万元补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
盼贵院依法及时判决满足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