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合 同 编 号:-Y—劳动—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公司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2。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试用期 。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后,聘用乙方到(部、室)担(兼)任 工作(职务)。乙方应在自己本职岗位上,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保护和条件的规定,为乙方工作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劳动条件。
第四条 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
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现任职务,乙方在受聘期间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所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月工资标准为,其它奖金及补贴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按公司规定执行。
甲方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应按国家和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险种。考虑到有点职工在原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只能一人一份,因此,乙方承诺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办理社会保险。标准:全省平均工资的60%缴纳(若乙方隐瞒事实导致重复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终止乙方的社会保险且追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的社会保险仍由原单位办理或自行办理;据此,甲方不从乙方月工资额中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保险费用。经协商,单位应付部分,甲方承担50%,乙方凭票在甲方公司报销。
2、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应交社会保险费用之比例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由乙方承担部分在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中扣除)。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及自身发展需要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同时承诺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商业秘密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__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乙方升学、服兵役等国家政策允许的。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性质不宜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拒绝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七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须全面遵守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劳动争议及其处理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劳动关系发生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中诸如“商业秘密”的解释权归甲方拥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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