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续签本合同。
第1条甲方将其位于城市道路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出租。
第2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使用。
第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的;
2.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数月或空置数月者。
合同期满后,如该房屋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出租权。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该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
第4条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5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6条在房屋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故意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如需装修房屋,需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租赁期内房屋的修缮
建筑设施质量不合格的,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
第8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支付租金的`,应按日租金的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转让,解除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应按约定租金的____%支付日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按约定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有权对合同终止提出申诉。
第9条其他商定事项
1.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配合甲方租房。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签字承租人:(盖章)签字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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