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彩瑞园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杨泽明(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384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捌仟肆佰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
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20xx年1月1 日至20xx年8月31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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