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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代表和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 年月 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如下质量保修承诺:
一、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于正式接到客户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抵达现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确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坏,我们将根据质量问题、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修复时间,免费保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不经我公司同意随意破坏装修结构等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超过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三、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质量问题(如原结构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漏水等),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本保证书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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