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算上大一我那次懵懂无知的社会实践,大二寒假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是我的第二次社会实践,和第一次的社会实践比起来,或许我长大的程度不是一点半点儿,至少我从我在社会实践中的老师那里得到的评价是如此,“你这个孩子不错,有前途!”老师的这句话,或许也只是随便说说吧,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使我社会实践的劲儿更足了,这一次寒假社会实践结束的时候,我都有点意犹未尽似的,好想暑假的时候继续去做社会实践啊!我喜欢自己长大的过程,让我觉得我自己真的还不错!
大二这一次寒假社会实践,我是去我们这边的法院去做了书记员的实习。我是学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了第一次社会实践在律师事务所的失败体验,这一次在法院做书记员让我找到了我所学专业的用处。怎么说呢?学法律专业,去法院实习做辩护律师是更好的,但那对于我这个还不够成熟的大二学生来说是为时过早的。在法院当书记员的话就不一样了,我在那里像是找到了存在的意义。既可以旁听每一堂法律判决的现场,又可以因为工作内容的原因把法律知识一遍一遍的背诵熟悉,这对于我未来大学毕业了去当律师,去法院也好,去律师事务所也好,都是非常有益的实习经历。
这一次寒假在法院里做书记员,我尤记得那次有一对中年夫妇的离婚官司。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离婚官司,这对于一个大二还不懂得婚姻是什么的学生来说,真是一次极深的触动。通过一场官司,我彻底明白了人性的复杂以及丑陋。看着本来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一些个人利益的事情,反目成仇,甚至比仇人更加恶言相向,这着实给了我极大的触动。但我毕竟是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在那实习的书记员,我不能只是一个感性的人,我必须保持我的理性,一五一十的把双方的言行以及法官对他们的判决都记录在案,不能有一丝的偏袒,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未来。未来我是一定要考到司法证,去做一个律师的,但在面对案情的时候,我想不能因为感性而做出什么判决,我必须要正在理性的角度去判决,站在法律的高度去做决定,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律师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一个旁观者对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评价。
这一次社会实践的感触颇多,还有的,就留给未来去实践吧,多说也无用,重要的在上,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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