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承包工作内容:
1. 大通县长宁东村至什家工程(k0+000接宁大公路k18+300处,终点接大通县山城村至世家村工公路,路线全长9.85728公里,完全利用段为2.154公里,项目建设里程为
7.34328公里
2. 挡墙(路肩墙和护肩墙)施工的所有工序及台背回填。具体工序如下:清理开挖后的基础,基础砂砾换填、夯实,搭移跳板,挂线找平,运修石料,搭拆脚手架,铺浆安砌,填缝及勾缝和50米内材料转运等以及其它相关工序。
3.工程量:具体桩号k + ,k + .其中路肩墙 米,护肩墙 米,共计 方。
4. 验收标准:结合现行规范、质评标准要求达到监理、项目部技术人员,业主的挡土墙成型验收标准和台背回填的验收标准。
5. 以上工程涉及的变更不予考虑经济补偿。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交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
支付方式;
乙方全部施工机械进场后挡墙施工开始7天后支付 万元,挡墙施工完成一半工程量后支付 万元,挡墙全部完工后,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第二次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支付 万元,其余款项等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 万元。
甲方职责;
1, 对所承包工程进行测量放样,原材试验和技术交底。
2, 按工序进行工程报验和验收。
3, 协调业主和监理关系。
4, 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乙方 职责:
1, 根据施工图纸指定的征地和拆迁以及采石场以及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以及涉及本程同范围工程施工需要协调的地方关系的处理。以上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甲方给予配合。由与以上协调不到位引起的乙方窝工,机械人员等闲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2, 本工程涉及的施工过程控制(高程测量和砂浆标号的自检等等),以及所需仪器和相关自检资料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3, 每道工序开工前三天要通知甲方技术人员。
4, 提供本合同承包工程所需的工程机械和施工设备和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砌筑原材(水泥,砂子,片石或块石)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5, 食宿自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 本合同承包工程涉及的安全和各类保 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其他
1,.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之内,保证施工机具进入大通县施工工地。
2. 施工期间严禁喝酒、闹事、打架、斗殴。 3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注意安全,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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