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 旁 间,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甲方负责水电接通,门窗完整及水电总、分表的安装,乙方根据每月表量交纳水电费,水电费按水电部门价格执行,当月结清水电费,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正常供应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所受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正常维修除外)。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管理费用,接受工商、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管理检查所发生的税费、工商费等,一切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可私自转租给他人经营使用,如若私自转租给他人经营使用,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甲方房屋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恢复甲方房屋原样装修的动产部分由乙方搬走,不动产部分不得损毁,不得抵冲押金,不得抵冲房租。
六、租金:
租金总额为 元,本合同签订后,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双方不得提出提高或降低房屋租金。
七、交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房屋交纳乙方使用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
八、双方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如若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元。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请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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