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2、所有员工入厂前务必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理解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3、全体员工务必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务必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4、生产现场的过道要持续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方务必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5、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个月后方可辞工,贴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天,休假未超天发放全勤奖元/月。工作时间满个月,加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元/月工龄工资。
6、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职责。
7、员工务必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状况务必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务必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务必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8、全体员工务必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9、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务必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10、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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