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分工协调、相互配合,现将此工程委托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崇州路尚工业园办公楼及车间
(办公楼A区1-3#、B区1-4#、车间A1-6#、B1-8#)
(车间临电A区1-3#、B区1-4#、办公楼A1-3#、B1-4#) 工程地点:崇州路尚工业园
工程内容:崇州路尚工业园办公楼的水电预埋和安装
二、劳务承包方式与范围
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设施的劳务,甲方将崇州路尚工业园办公楼与车间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给乙方施工;甲方负责水电采购;乙方负责组织具体预埋与安装施工及弱电管预埋,临水临电的安装与维护;乙方负责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的治安管理、人身安全等。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整理与收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随土建施工进度完成。
四、质量标准
1、以 崇州市建设工程 质监站核定的 合 格 等级为准。
2、工程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
五、合同价款
经双方充分协商,本工程(崇州路尚工业园办公楼与车间的水电预埋和安装)劳务人工费按总人工价:125000元总价包干
1、具体承包范围:办公楼(A区1#~3#、B区1#~4#),车间(A区1#-6#、B区1#-8#)(包临电临水施工与维护、资料、消防疏散指示等)
2、甲方负责乙方吃住。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按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 结合现场现有条件提供加工制作、办公室、工具房等场地。
3、 帮助解决施工中造成的扰民、交通、噪音、环保等问题,协调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4、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夜间施工许可证。
5、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6、 按月下达工作计划,负责提交施工图纸,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过程监督控制,负责办理竣工验收申请。
7、甲方提供机具;
乙方对甲方提供机具负责保管、收捡、防雨防淋、防遗失、损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遗失、淋雨造成短路、烧坏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职责:
1、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遵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施工。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市质监站、安监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质检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对该分项的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应配合其他工种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各工种之间应相互配合,互相协调。
3、乙方应对所辖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操作。
4、乙方必须要求其所有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条例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按章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章作业。
5、乙方在组织施工和具体管理中,应体现精打细算、力行节约的敬业精神。如出现返工、材料浪费和质量事故。甲方按其返工、材料浪费及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乙方劳务费按时间每月6000元支付劳务费,时间从20xx年4月1日起计算;水电施工人员的增减必须保证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包括:赶工、加班),费用不另外增加。车间B5-8#完成水电安装,质量合格支付5000元;车间B1-4#完成水电安装,质量合格支付5000元;车间A1-3#完成水电安装,质量合格支付5000元;车间A4-6#完成水电安装,质量合格支付5000元;A1-3#、B1-4#办公楼全部完成管线预埋,各支付 10000元;A1-3#、B1-4#办公楼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支付 【(余款-3500元 )0.5】元;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6个月时支付3500元。
2、以上劳务费不含税。
八、工程验收及移交
1、工程完工,乙方在确认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均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并备齐竣工资料后,应写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提请供电部门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供电部门或甲方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均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并再次组织验收,直到全部工程达到标准,验收合格后甲方才签证并以此日期作为竣工日期。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10天内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3、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施工图上加上注明作为竣工图,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行绘制竣工图纸提交甲方。
4、乙方施工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将下列资料移交给甲方。
九、双方违约责任
1、合约履行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予与顺延相应工期;
(1)甲方未能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劳务款;
(3)不可抗力。
2、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阻碍(如土建滞后,民事纠纷)造成拖延竣工时限;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要按时完成本工程,且质量要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至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人员过少,工作缓慢,造成影响土建施工,第一次警告,若发生第二次则按拖延时间进行处罚100元每小时。若发生第三次则按200元每小时处罚,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则从终止合同之日算,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也无条件退场。水电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时间,以土建施工队与水电安装队相互约定(书面)起止时间为准。
十、双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应预备防火和施工安全措施,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和执行当地部门有关治安、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若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2、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由于施工设施、安全设施步骤、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损失和设备、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4、电气检测、防火封堵、防雷检测、水质检测等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和结清工程款之日失效。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 托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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