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柜台、货架烟草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甲方应交付给乙方门市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费凭证。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转让金应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一次性付完 元,大写 ,( 及余货所算的费用);其店内货品应按甲方的进货价双方清点累加。
七、甲方应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烟草证变更等相关手续。
八、.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为准)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门面钥匙一并交付,以便于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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