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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加装电梯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024-01-08 来源:独旅网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 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临桂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进行相应的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以甲方委托任务单为抽检依据;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 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

  b、检测费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实际委托数量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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