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____公安局领导:
申请人____,女,汉族,现年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登记户籍及住址均在________号。
____是本人原名即现用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本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本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本人自出生时由父亲取名____,在出生后至今的二十年时间里,使用“____”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__”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屡次在就医、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 ____”一名时,常常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__”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字时,总要打听“__”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时常念错时还要嘲笑一番,通常念为“____”、“____”、“____”等,甚至多次在课堂上被老师念错,引起哄堂大笑。身为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学生,屡次受到这种念错名的.伤害,内心十分难过。这些情形都对本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___”更改为“______”,以方便我的生活学习及以后的就业,敬请各位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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