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1、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深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分类,不符合当前要求的重新修订,没有的及时修订,特别是根据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廉洁评估,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线口的分管领导,并定任务、定时间、定期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与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纪律的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建设、作风建设、《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督查。方法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评估、廉政评估、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卡、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立案查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遏制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1、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的,现在重要的或较为敏感的岗位上的干部,违反“四风”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时,发现有疏于管理、压案不查或履行责任不力的情形的,倒追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1、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环境。
2、开展如“5、10”“7、1”“12、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教活动,组织实施好“6+1”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组织参观勤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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