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2、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
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必须常抓不懈,校园宣传窗、黑板报、校园网每学期
的交通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二次,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对班内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建立学生自行车安全检查制度,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的行车安全教育,平
时要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复查,以确保学生行车安全。
5、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
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6、校内师生自行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周班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学车停放工作。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自行车作扣车处理。
7、 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8、政教处负责每学期制订好校内出操集会、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并落实到各班,
对高一新生各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集会、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引领和强化训练工作,对高二、高三学生班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校内集会、就餐期间的校园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9、严禁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和督促,发
现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的各教师要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0、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墙行走,严禁攀爬楼梯内的扶手,以防坠楼事故发生,
学校在楼梯、过道等处树立行走安全警示牌,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提醒和教育工作。
1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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