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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第二高级中学选课指导及管理制度

2020-11-08 来源:独旅网
嘉善第二高级中学选课指导及管理制度

高中课程改革选课制是学分管理的核心和重要特征。为正确地引导学生形成 全面而有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进一步加强高中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 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 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目的与意义

新一轮的高中课程改革,其课程内容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时代性、基础性和选 择性。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 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 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求。对学生选课的指导, 有助于实现导师制倡导的共同进步的教育LI标,培养素质全面、特长显著的优秀 学生,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避免学生选课的盲口性,有助于学生 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修习课程,有助于学生对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 为学校提供了自主开发课程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了自主选择课程的机会,有利于 形成学校的课程文化,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三、 指导原则

1. 以学生为主原则。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尊重学生学习意愿, 不

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2. 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指 导;

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方面进行指导, 不能一刀切,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

3. 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规定的课程 方

案和指导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的招生动向有预见 性的把握。因此,指导学生选课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既要考虑学术课程在整个课程结构中所 占

比例,乂要照顾到职业选择和职业生涯方面课程的比重,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定 向提供支持。

(2) 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关系。首先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指导学生在 保

证必修课程学习及能够修完学分的基础上,力所能及的选择选修课程的学习。 其次应当注意选修课程的开设时间和方式,在课程内容、结构和教学方法等方面 与必修课程保持相应的连续性,体现出它们之间的互补。

(3) 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学校应当首先调查学生选课的意向,

然后作出选课指导,但如果受到各种因素限制,学校所开课程不一定能够完全满 足学生选课愿望时,学校应当就不开设选修课程向学生作岀解释说明。

4.

监护性原则。考虑到高中生心理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社会化程度不高,对 有

些问题的看法还不十分稳定和深刻,为减少学生的损失,避免为成长付出沉重 代价,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一定要坚持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过父母或其他合法监 护人同意(签字)。

四、 组织机构

在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具体山教务处丁 惠娟老师负责。

主任:陆勇

副主任:陆军伟吴琨林洪俞其华杨国华

成员:丁惠娟 张威 李绍菊 赵敬晨 浦晓冬王志恒 顾勇钢 沈卫忠 相玲萍朱东

曙各科教研组长和班主任。 五、 具体措施

1•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承包制),每个学生经双向选择、校方最终确 认

后与一名导师结对,导师一般由本班课任教师担任。

2. 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 3. 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 方

案的制定。

4. 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等工作。

5. 导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处室人员(教务处、政教处)有为学生选课提 供

指导和咨询的责任与义务;教务处设专人给学生提供选课方面的咨询:学校提 供相应支持政策。

6. 选课程序(见图一)

(1)学校根据实际,编制《嘉善第二高级中学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并建立有效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

(2) 学校做好选课前的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本校的课程计划和选课手册, 了

解选课要求,掌握选课方法。

(3) 教师承担学生的选课指导任务,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关系,逐步建 立

学生选课导师制,为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4) 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计划和个人发展意向,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选课, 形

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课程表。

(5) 教导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编排教学班,安排教师和教学场所。 (6)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可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 学

学校成立

学校公布预开设 课程方案,分发学 生

学生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 课学习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学 校《选课指导手 学生根据学校

生形成最终的个性化课程表。

学校排出下学期 的课程表(包括必

教务处(教研室):汇 总、调整、排出下一学 期选修课程表 学生:制定自己个 性化课表 依据图一

六、管理办法

1. 学生必须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选修课程。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 遇

特殊情况,需报学校选课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单独处 理。

2. 多数必修课程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 班,

允许学生跨班上课。在学生选择选修科LI和模块之前,学校向学生公布教学 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U或模块选修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引导 学生进行重新选择。教学班级的班额控制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额为依据。

3. 选课从高一年级就开始,为合理调控学生的学业负担,学校应对每学段的 选

课数加以调控。

4. 学生按程序选定课程后,必须按时上课并完成作业,最终通过考核方可取 得

学分。对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上课及考核者,该课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 课程设置及安排

1. 必修模块学习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初拟高一年级会考科LI为历史、地理、 化

学、物理、信息技术;高二年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生物、 通用技术。高二上、高三上开设水平二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则主要安排在笫九节 和其它节假日进行。

2. 高一、高二年级的选修课程原则上每周不少于8课时,每一类选修课不少 于6门。

八、 基本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3年内学生须修满必修课 程

96学分,选修课程48学分,其中社会实践类不超过8学分,职业技能类不少 于6

学分,总学分须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 要求即可毕业。

九、 学生选课中避免出现的儿个问题

1. 学生不能把握课程与其发展倾向间的关系。 2. 学生对自己未来发展倾向游离不定。 3. 学生的选择屈从于家长的意愿或有从众心理。

4. 学习时间安排不合适,没有注意到模块学习的先后逻辑顺序或者没有注意 学

习时间的合理分配。

5. 学分分配不合理;面面俱到,追求高学分;不考虑自己的发展方向,只选 择

那些容易获得学分的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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