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 【公布日期】2008.07.31 • 【字 号】宁党发[2008]50号 • 【施行日期】2008.07.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的意见
(宁党发[2008]50号 2008年7月31日)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我们带来许多启示和教训。宁夏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的北段,属地震多发、频发地区之一,全区97%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以上高值区,具有发生强烈,地震的构造背景。近年来,经过各方面不懈努力,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加强,防震减灾能力逐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区的防震减灾工作也存在社会公众防震危机意识不强,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不高,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抢险救援专业队伍规模小,通信保障基础脆弱,救灾物资和应急救援商品储备不足,公共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抢险救援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为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保障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减少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沿黄城市带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农村新建民居采取抗震措施;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和预案体系;壮大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和救援保障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城市拥有避难场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能力;建成全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网络;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建成全区特别是围绕沿黄城市带(包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中卫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的现代化地震立体监测网络,地震预测尤其是短期和临震预测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测能力
(一)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2020年前全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银川市达到1.5级,实现对全区范围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的有效监测。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区)的合作,实现地震观测台网资源共享。加快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同原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大型水库、煤矿(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要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电站、水库大坝、重大桥梁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安装强震动监测设施。
(二)加快立体监测网络建设。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提升现有监测台网的监测能力,加快宁夏地震监测系统测震台网的密度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建设井下综合应力应变观测、流体、电磁和测震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场动态立体图象处理系统;初步建成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城市群为重点,覆盖全区及周边地区的空
间、地表和地下相结合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
(三)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广大群众学会观察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等异常现象。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临震预测、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充分发挥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每个乡镇设立2— 3个宏观观测点,确定观测项目,开展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群测群防整体水平。
三、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工程抗震安全能力
(一)科学制定城乡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标准和规范,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严禁在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带、水库下游、滞洪区内,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开发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村庄居民点和重要工业设施等项目。银川市要严格控制丽景街以东地带的规划实施,其他市、县(区)建设规划也要避让地震断裂带。要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同、学校操场等工程改造,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配备标识牌,预留应急水源、厕所等公用设施和避险救生设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少1平方米,服务半径500米;固定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服务半径2— 3公里。
(二)严格执行抗震设计规范。严格执行《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对人员密集、自救能力较弱的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建筑,一律采用框架结构,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抗震设防标准由丙类提高到乙类或抗震设防烈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度,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墙体材料、轻型屋面和轻钢结构体系。新建中学校舍原则上不超过三层,农村新建小学校舍原则上为一层。对各类新建项目,特别是新建的学校、医院、商场、影剧院、会议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
所,以及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全面提高农村住房设防标准。研究制定农村住宅抗震设防标准和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加大塞上农民新居、南部山区危窑危房改造、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搬迁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实施力度。加快现有旧村庄整治改造,疏通村庄道路。加强对农村建筑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民居建设施工质量。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改善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四)全面开展各类建筑抗震设防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建筑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建筑物特别是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城镇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等工程的抗震设防问题。根据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震加固、实施搬迁或异地重建。
四、全面加强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对现有公众通信网特别是移动通信网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公众电信网的应急能力建设;新建短波应急通信系统,在各市、县(区)设置基地台、车载台、便携台等单边带短波通信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实行通信管制,保证党、政、军及各级应急系统通信畅通,指挥到位。加强抢险救援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加大卫星电话储备数量,配备短波或特高频通信电台等无线通信设备。通信管理部门和各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在重大地震灾害条件下迅速恢复通信的保障机制和物资储备制度。
(二)加强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和“无线覆盖”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加强广播电视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震标准,发展广播电视移动平台,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步伐,配齐应
急电源等必须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下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各种信息得到及时发布。
(三)加强电力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宁夏电网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下,核心骨干网架、战略性输电通道、重要负荷供电线路等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做好电力救援物资、抢修物资的补充和储备,依据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分布,分片区配置应急电力物资、发电车和抢修塔。加强地震灾害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电网规模组建相应数量的应急救援队,不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四)加强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重点建设好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紧急救护中心和三级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积极筹建“紧急野战医院”,增加医疗救护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全面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应急运输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新建公路的抗震能力。加强对现有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步伐,加大治超力度,加强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不断提高公路的抗震设防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形成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地震灾害,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能够第一时间运抵灾区。
(二)加强公路抢修保通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全区地理信息资料收集、遥感技术开发应用等基础工作,一旦公路遭到地震破坏,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公路受损情况做出检测和评价,为抢修保通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迅速恢复公路运输的保障体系,全面核查和准确掌握全区大型推挖装卸机械的数量、状况和分区域,健全档案和联系方式;明确应急抢修保通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保通设施的维护管理,组建若干支公路抢险专业队伍,增强公路保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病险水库和重点堤防除险加固工作。加快病险水库和重点堤防除险加固工程进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常备不懈、减少危害的原则,对重点堤防险险段及其它易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监测,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除险加固的各项措施。针对地震可能出现堰塞湖的情况,研究制定应对和治理措施。
(二)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完善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确保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对重点河流、重要河段、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的检查核实,迅速展开除险加同工作。研究制定震后灾区一生活、生产用水应急预案。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和详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地震带分布区的地质灾害形成及发展趋势研究,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提供翔实数据。组织开展易发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地区的排查、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地下水源地的勘查评价等工作,做好次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险避险、临时安置点选址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监管。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有毒废渣、废液的回收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责令其立即整改,避免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强化公安消防、武警部队抗震救灾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驻宁解放军和预备役民兵抗震救灾的骨干作用。依托宁夏消防部队,分级组建自治区、市、县(区)地震应急救援队,配足配强破拆、起重、照明、侦检、洗消、救生等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加强武警部队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救援后备力量
建设,补充必要的抢险救灾装备。各级政府都要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应急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要加强抗震救灾模拟实战演练及次生灾害事故处置训练,一旦发生地震,迅速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二)加强医疗卫生防疫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应急医疗卫生防疫队伍建设,配齐配全急救和卫生防疫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确保在地震发生后,医疗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开展医疗救助,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进行灾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的监测、消毒等工作。
(三)统筹现有救援力量。在加强地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的力量,全面掌握各专业救援力量基本情况,建立信息数据库,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集中统一组织救援力量,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八、加强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能力建设
(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根据我区不同区域的抗震救灾任务及其它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在全区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扩建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固原市物资储备库,新建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盐池、平罗、海原黑城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全区防灾抗灾的物资储备能力。
(二)加强救灾物资及应急设备储备。根据我区抗震救灾的要求,增加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重点要保障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通信设备、彩条布、铁锹、蜡烛和抢险救援应急设备等的储备,使全区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由现在的12种增加到20种以上。
(三)加强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建设。采取政府资金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重点培育、扶持区内生产加工帐篷、活动板房等救灾应急物资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提升抗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四)加快建立市场应急风险调控基金制度。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应急风险调控基金。一是建立应急商品储备制度,重点储备清真方便食品、饮用水、手电筒、电池、毛衣、毛裤等吃穿用应急物资。二是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紧急采购机制,在发生重大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按照国家市场调控等级,在动用储备的基础上,紧急组织货源,确保抗震救灾基本生活必需品需要。 九、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一)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能力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每年5月12日举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使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清真寺;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办专栏、知识讲座、刊播公益广告,切实提高广大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应急管理和防御地震等灾害的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设地震防灾避险课,开展经常性的演练,增强广大学生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不断完善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方面的措施,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物资落实、联系畅通。各市、县(区)每年都要结合“5.1,2”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提高各级政府应急反应能力、指挥能力和各部门密切配合、紧急互动、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建立完善抗震救灾舆论宣传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第一时间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按有关规定组织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
十、加强领导,努力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防震减灾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指挥体系建设,坚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急体制机制不健全,防震减灾措施不落实,不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的联系和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组织联合演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突发地震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加快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尽快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 (四)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投入,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公民和企业参加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抗震减灾资金,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形成分布广泛、完善严密、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体系。要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各级干部
的作用,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培养、干部队伍培养的重要舞台,依靠他们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认真抓好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开发自然、改造社会、战胜灾害、建设家园的强大力量。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立足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善待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重视未来人才,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机制,从政策和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的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要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