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学生违纪惩戒条例(2021)
一、总则
为了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养成自觉守纪习惯,同时规范教师对学生的处罚行为,结合2021年3月1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条例。
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戒,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教师,必须坚持正面教育,以赏识鼓励为主,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适度处罚。惩戒的措施不得违反《XX中学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对学生的处罚,应以爱护学生尊重人格为前提,唤起受教育者的自知与觉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处罚是教育手段,而不是目的。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校纪校规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旦违纪,就应勇敢面对、积极反思、敢于担当、坚决改正,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二、惩戒原则
1.公正公平原则:对待违纪学生必须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以“惩戒条例”为准绳,以违纪事实为依据,秉公处理。不感情用事,不私心偏袒,不因学生成绩优劣而区别对待,维护校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公平性。
2.尊重事实原则:处罚违纪学生,必须事先调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班级教育小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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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主任要找当事学生个别谈话,弄清整个违纪情况的细节和全部经过,并让学生写出事实经过和对错误的认识。学生享有充分申辩的权利。
3.有错必纠原则:校纪如同学校法律,师生都应维护其严肃性。学生的每一次违纪都是绝好的教育契机,我们应抓住教育机会,实施有效教育。应提高执行力,避免不作为。
4.人文关怀原则:处罚学生一定要做到“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惩前教育、罚后疏导”。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让学生明白接受校纪处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帮助。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乐于改正错误,树立继续前进的勇气,并告诉学生要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力争尽快撤销处分。处罚过程中避免与学生形成对立情绪,避免在班级孤立学生。
5.适度处罚原则:应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影响、危害及自我认识,对照处罚标准,做到“罚量”准确、惩处适度,同时应考虑学生个体差异及心理承受能力。避免处罚不当,不得侮辱学生人格,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
6.及时处罚原则:学生犯错,要及时教育处理,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严重违纪三天内解决,轻度违纪当天解决。
三、惩戒类型
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由班主任实施惩戒的方式
(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背诵。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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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目的。
(三)体育。做一定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四)劳动。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负责清扫分担区等卫生打扫任务。
(五)写作。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
(六)隔离。离开座位到教室内特定区域站立,避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
(七)收管物品。暂扣暂管限制学生带到学校的物品。
(八)停课反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决定停课到训诫室接受专门教育和反省反思。
(九)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科学惩戒方法。(班主任实施的惩戒方式和惩戒行为可以依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应当通过班级民主决定并经家长书面同意。)
由学校学生行为惩戒委员会实施惩戒的方式
(一)家长陪读。通知家长到校履行监护职责。
(二)全校通报。将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学校将惩戒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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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违规行为非常严重时的惩戒方式。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四)休学治疗。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医学治疗的,责令家长申请休学治疗。
学校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学生,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可以决定建议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在撤销之前不得成为各种奖励对象。当思想上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行动上有明显进步时,可申请撤销处分。)
四、学生违纪具体惩戒规定
1.一学期旷课达8节(迟到或早退三次折算一节旷课,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可给予警告处分;旷课在8—16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达16—24节或连续旷课三天,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24节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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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课哄闹等扰乱课堂纪律,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不服从任科教师管理,致使教师无法正常上课者,可给予停课反省,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上课期间有吃零食、听MP3或从事其他与学科学习无关的娱乐等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经常上课睡觉等不影响他人但损害学校形象情节的,一周内经不同学科老师累计3次以上或一节课内被学科老师批评两次,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作业无故不交者,一个月内5次以下班级教育小组批评教育,5—10次的上报政教处, 10次以上作业无故不交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
抄作业1-2次以内班级教育小组批评教育,并告知家长,3-4次由政教处训诫或通报批评。5次以上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
4.期中、期末考试和其他各类考试中作弊者,除判该学科零分以外,给予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
5.不服从教育、谩骂、威胁、殴打教职工,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
6.在校内吸烟,喝酒,赌博或变相赌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破坏桌椅、玻璃、门窗、教学设备和学校设施等,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上厕所有不文明行为的,至少应当一天义工,必须在学校公共厕所从事厕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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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等环卫工作,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私自出校门或翻墙外出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在校违章、违纪使用电器或明火,造成安全隐患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0.男女学生行为过于亲昵、交往过密,有碍校风校纪,经批评教育仍坚持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策划或参加辱骂、欺凌、殴打同学或唆使挑动他人打架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对召集社会青年或外校学生来校寻衅打架的或有预谋的聚众滋事斗殴的,从重惩戒,并视情节上报公安机关。
12.窃取他人钱物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3.携带淫秽书籍、物品进入校园或观看、传播淫秽信息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4.学生严禁带手机进校,同样游戏机、MP3等电子产品的也不准带入学校,初犯给予全班通报批评,暂扣物品并通知家长,写检查,由家长领回。再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家长领回整改一周。
15.学生在校期间佩戴首饰,染发烫发,化妆,涂彩指甲,着装不符合学生身份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6.凡有乱扔垃圾、乱刻乱涂等不文明行为的,至少应当一天义工,必须在学校公共区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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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捡垃圾等环境清扫工作,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7.进入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和歌舞厅等中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8. 不通知家长、教师擅自离家、离校出走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9.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影响特别恶劣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惩戒程序
1.学生违纪后,班主任要找当事学生个别谈话并作好记录,弄清整个违纪情况的细节和全部经过,并让学生写出事实经过和对错误的认识,学生享有充分申辩的权利。
2.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学校成立由XX校长负责,德育副校长XX、政教处主任XX老师具体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团委书记、学生代表、家委会主任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
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对于需要做出惩戒决定的学生行为,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做出惩戒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
3.惩戒程序:班级教育——政教处——校长室。学生受处罚前,要与家长及时沟通,向家长通报该生违纪情况并告知处罚决定,以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达到最佳教育效果。(注:班级教育谈话累计5次(不含5次),还无进步的,可联系政教处老师教育,上面5次谈话必须有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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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予违纪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由政教处审定,给予违纪学生留校察看,报校长室审定,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5.学生受处罚后,认错态度好,确有改正表现的,在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后,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后(毕业年级学生违纪撤销时间为一个月),学生可提出撤销处罚申请。撤销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教育小组审核——政教处审核——校长室审核。按哪一级给予的处罚哪一级撤销的原则,经审查后撤销原处罚,并公布。处罚撤消后,要及时将有关材料从档案中取出。
学生对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情形的,可以做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做出决定。撤销由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做出惩戒决定的程序: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级部主任等签字后经政教处研究决定。
备注:班级惩戒小组由班干部、班主任、任科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
附件:对惩戒类型的补充规定
凡达到警告及以上处罚的,同时附加以下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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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被处罚学生的违纪行为已严重影响校风校纪,或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生活,或出于被处罚学生安全等因素考虑,政教处视情节有权作出被处罚学生在校停课反思或回家停课反思1——5天的决定。
2.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撤消处分后,将其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惩戒档案,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凡受处分的学生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在毕业政审材料中,将如实填写学生在何时受何种处分及何时撤消处分的情况。学生受到处分至毕业未能撤消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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