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
2. 报考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考生应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录取条件
1.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
2.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 高考成绩达到四川省划定的公费师范生录取分数线。 三、培养要求
1.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4.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流利地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小学教育工作的需要。
四、就业要求
1. 毕业后,必须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到定向服务县(市、区)的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为6年。
2. 在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离服务县(市、区),必须经所在服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 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书的约定。
4. 在服务期限内,必须积极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5. 在服务期限内,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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