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青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山(学校校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职称评审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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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七)音、体、美、信息等科目教师享受和其他主课教师同等待遇。 五、评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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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聘工作的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2、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保障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现违反评聘程序及原则的,有权要求纠正。 3、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在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反映、举报,监督小组在接到反映或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反馈监查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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