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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有哪些

2020-08-08 来源:独旅网
民法典的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有哪些

债权⼈可依法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债权转让。⽽有些债权⼈是有担保的,保证是债务担保的⽅式之⼀,那么民法典的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有什么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的,该转让对保证⼈不发⽣效⼒。《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六条 【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的,该转让对保证⼈不发⽣效⼒。

保证⼈与债权⼈约定禁⽌债权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书⾯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对受让⼈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效的债权转让他⼈,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受让⼈、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转让债权。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新的合同关系,⽽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地和履⾏⽅式、结算⽅式、违约责任等等⽅⾯。债的⾮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性。

3、债权的转让⼈与受让⼈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种处分⾏为,必须符合民事⾏为的⽣效条件。转让⼈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是完全的民事⾏为能⼒⼈。双⽅的意思表⽰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债权转让⽆效。如果⼀⽅当事⼈欺诈、胁迫或乘⼈之危,转让⽆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已接受债务⼈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种是基于个⼈信任关系⽽发⽣的债权、以特定⾝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的,该转让对保证⼈不发⽣效⼒。如果与保证⼈约定债权不能转让⽽转让的,未经保证⼈同意的,保证⼈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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