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湘东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工 作 总 结
为维护全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保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推进“平安湘东”的建设。根据市综治委的安排部署,湘东区综治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办)综治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综治委学校治安办《2012年秋季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区综治委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现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区综治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贾云乔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区公安、教育、交警、工商、司法、卫生、文广、住建、城管、团区委、电信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区综治委学校治安办制定了《2012年秋季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2012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秋季开学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在区综治委的强有力领导和区综治办的多方协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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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综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全面治理。
(二)强化措施、综合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处理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及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师生反映强烈的抢劫、伤害等犯罪活动进行了重点打击。目前,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较以往有了明显好转,涉及师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基本杜绝,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利用9月至10月末近一个月的时间,区综治办协调湘东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针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音像制品店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共没收非法光盘350张;非法书刊238册;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摊点2个;检查网吧32所。目前,全区各类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已基本取缔,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三是整顿校园周边商业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期间,区综治办组织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对城区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周边各类摊点进行了检查整顿,没收无证流动商贩经销的小食品120公斤,盒饭3000盒,清理无证流动商贩13人。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湘东交警大队还安排警力在临街学校的上学、放学时间进行交通疏导,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配合中小学校定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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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另外,区教育局和湘东交警大队多次联合开展幼儿园校车安全检查,对违规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堵塞漏洞、清除隐患
为了彻底杜绝校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定详和的教育学习环境,今年以来,区政府全面加大了对中小学校的资金投入,用于更新和添置各类学校消防设施和校园安防设施维修。区综治办组织区教育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湘东交警大队、湘东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中学10所,小学15所,幼儿园3所,发现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隐患25项,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通过对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类学校和学校安全责任人预防安全隐患的责任意识,校内安全隐患大幅度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本次集中整治,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在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湘东区地域广阔,校点分布极为零散,学校安全管理难以从深度和广度上加以落实。
2.村社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足,全民参与的坚固安全防线难以构建。
3.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的落实有待加强,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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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意识有待加强,学生搭乘无证无照机动车辆现象仍然存在。
4.对街道和学校附近的饮食摊、流动摊点、小卖部的打击整治力度仍需加强,出售“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现象仍然存在。
5.个别网吧仍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个别业主受利益驱动,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于不顾,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对沉迷于网吧的孩子不加过问,甚至纵容他们违规上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工作已结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区综治委确定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个体旅店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黑旅店”,坚决禁止旅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是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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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在强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学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环境,扩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学校及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是,距离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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