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钠生产车间)
起 重 吊 装 施 工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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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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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一. 编制依据
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施工常用机械操作规程》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4.《塔吊起重吊装操作手册》 二. 编制说明
润扬生物科技东海有限公司肝素钠生产车间工程有塔吊1台。
为保证塔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安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特编制本方案。
三. 吊装规定
起重吊装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经过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吊装操作规定如下: 3.1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2操作前重点检查:
3.2.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2.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2.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3.2.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2.5供电电缆应无磨损;
3.2.6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伏,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操作;
3.2.7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3.3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吊钩升降、变幅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4地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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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5当操作室远离地面,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其它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3.6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3.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起重机的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完整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运载人员。 3.9起重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下需超荷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3.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11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О。
3.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13起重机在吊装满荷载时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能、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3.14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突快突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回转运动。
3.15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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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导线电压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 1KV 以下 1.5 1-15 (KV) 3 20-40(KV) 4 60-110(KV) 5 220 (KV) 6 1 1.5 2 4 6 3.1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钢丝绳固定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
3.18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绑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结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于钢丝绳的直径匹配(见下表): 钢丝绳直径(mm) 最少绳卡数 绳卡间距(mm) 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需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3.19.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d=绳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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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3 80 10-20 4 140 21-26 5 160 28-36 6 220 36-40 7 240 钢丝绳断丝长度范围 结构 交捻 6d 30d 顺捻 6d 30d 6×19+1 6×37+1 10 19 5 10 19 38 10 19 钢丝绳号 6×61+1 29 58 15 30 18×19+1 27 54 18 27 3.2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① 表面有裂纹。
②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④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百分之三。
3.21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面磨损达1.5—2.0mm时(大径取大值,小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四. 吊装作业步骤
4.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2由地面指挥告知塔吊司机吊装内容,通知司索工就位,并将吊装路线及时告知相邻塔吊地面信号工司机做好避让工作。 4.3司索工绑扎吊物吊点。 4.4信号工通知塔吊司机试吊。 4.5信号工通知塔吊司机正式起吊。 4.6信号工通知塔吊司机将起吊物平稳就位。 五. 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①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②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一米。
③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荷载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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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荷载时,不得变幅。
④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⑤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⑥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应保持机与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间距不得小于五米(包括吊起的重物)。
⑦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⑧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⑨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① 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 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关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 应用经纬仪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并及时调整。
七. 塔吊作业十不吊
①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 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 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④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⑦ 散物绑扎不牢不准吊; ⑧ 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⑨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合规定、立式构件及大横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⑩ 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八. 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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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0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部分的润滑按照润滑指标进行添加或更换。 3、要注意检查各部位的钢丝绳有无断股现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以拧紧,塔身连结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连接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械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械与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圈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与大齿圈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经常检查结构联结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7、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时半月一次测定。 8、在塔机出现沉降,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范围时,必须进行偏差校正。在最低节与塔吊基脚螺栓加垫钢片校正。校正过程中用高吨位千斤顶顶起塔身,顶塔身之前,塔身用大缆绳四面揽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顶塔身。 9、塔机必须定机定人,专人负责,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擅自进行操作。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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