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海原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010年是我县贯彻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一年,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海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要求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面对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实际困难,局领导组织现有人员,统筹安排,亲自深入一线全力以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今年是我县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重新对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相对集中的一年,我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充分利用县委、政府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了更多的合理用药知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及GSP认证工作。对达不到要求或不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个别药品经营企业,当场给予限期整改,预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换证。截至目前我县已对3家整改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停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抓好药
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成立了海原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海原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120余份,数量远远超越了往年。四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药品抽样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我局始终以加强药品抽检,提高药品质量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加强对基本药物监管的重点,积极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现已完成药品抽样60批次。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不留监管空白,我局与工商、邮政和卫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海原县药品托运工作管理制度》、《海原县药品寄递管理制度》、《海原县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和《海原县疫苗管理制度》,建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检查人数360人次;车辆55台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462家次;责令整改18家;取缔无证经营者2家;查处假劣药品31种,货值3512.0元;没收医疗器械5种,货值183.00元;共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8起;涉案总值13237.43元;罚没款共计:67008.52元。以上成绩的取得都是通过领导真抓,职工实干的共同努力,从而使我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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