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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门诊管理规定

2020-08-11 来源:独旅网


简易门诊管理规定

为了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方便患者取药,

检验和检查,缩短等候时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院于2008年8月18日开设简易门诊。简易门诊的特色是简单、方便、快捷.对此作如下规定:

一.接诊范围及内容

1.简易门诊只接待已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取药,检验和检查工作。

2.简易门诊接待同一患者、同一疾病三个月内连续取药三次,三次后患者需到相应的专科门诊复诊。

3.简易门诊可开具的检验检查有:血、尿、便常规,血型,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乙肝五项,静脉血糖,生化全项,心电图等。 4.患有多种疾病的患者,一次只能开一种疾病的专科用药。 5.简易门诊仅根据近期各专科开具的药方开药,不可增加或调整用药品种。

6.简易门诊西药处方五种以内,中成药处方三种以内。 7.简易门诊开药一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700元。 二.简易门诊不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1.简易门诊不接诊初诊患者,不接诊病情不稳定患者,不接诊非患者本人,不接诊儿科和传染性患者,不接诊透析,器官移植和肿瘤患者。

2.简易门诊不开具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的药品以及输血治疗和透

析治疗等。

3.不开具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激素类用药,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抗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

4. 简易门诊不开具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如强心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凝药及中药汤剂。

5. 简易门诊不开具医保基本用药目录上“限工伤保险”,“限门诊使用”的药品。

6. 简易门诊不开具各种医学证明文件。 7. 简易门诊不开展体检工作。

8.简易门诊不能开与慢性病无关的检验,检查和大型设备检查申请单,如CT,核磁共振,核医学检查等。

9.简易门诊的医师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结果。有需了解检验、检查结果或指标意义的患者应到相应专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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