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登记机关就如下事项对申请当事人进行询问,请如实填报,并在所选项目后的“口”划“√”。
申请登记事由 (对应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 不动产坐落 受理编号 1.申请的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是口 否口 3.申请登记不动产是否单独所有? 是口 否口 4.申请材料填写“所占份额”是否正确? 是口 否口 询问内容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权利人是否不同意办理更正是口 否口 登记?(申请更正登记使用) 5.申请异议登记时,是否已知悉异议不当应承担的责任? 是口 否口 6.抵押权人是否知晓该不动产已存在抵押的情况?(多次是口 否口 抵押使用) 其他需要询问的问题: 被询问人对以上回答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被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询问地点: 询问人签名: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窗口工作人员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询问,并填写本表经申请人和询问人员双方签名确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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