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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购买母公司资产协议书

2023-09-25 来源:独旅网
子公司购买母公司资产协议书

鉴于: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乙方的控股股东,现持有乙方总股本的62.5%的股份。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净资产为x万元人民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的主营业务为机场专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为解决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完善乙方的生产流程,将乙方发展成为具有完整的机场设备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具有完整的供产销系统、具有大型机场专用设备的生产企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的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供应及销售系统、相关的科研、质检等服务系统等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一、定义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含义如下:本协议:指本资产收购协议;目标资产:甲方所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和与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本次收购:指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资产的交易:评估基准日:指乙方董事会及甲方的有权决策机构开会批准签署本协议,并且甲方与乙方于同日签署本协议的日期;

交割日:指本协议第4条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适当免除之日所属当月的第一日。

子公司: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由该方控制的

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法人。

为本定义的目的,对于一个公司或其他法人而言,控制是指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直接或间接有权利任命其超出一半以上的董事或其他类似管理人员,或以其他方式可以对其实施实际控制,不论是通过持有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权利限制:指抵押、质押、留置、选择权、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选择权、第三方权利或权益、其他权利限制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或任何形式的具有类似效果的优先安排: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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