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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购销合同

2024-02-16 来源:独旅网
石材购销合同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尺寸要求

产品名称 样式 青石路缘石 青石路平石 青石路缘石 规定型号(mm) 计量单价 单位 (元) 块 24 尺寸要求 (480-500)*(380-400)*(150-160)相应尺寸范围内 (970-1030)*(280-290)*(110-120)相应尺寸范围内 (970-1030)*(280-290)*(110-120)相应尺寸范围内 备注 直形长500*高400*宽160加工 下划线是纹理方向 直形长1000*宽300*高120加工 下划线是纹理方向 直形长1000*高300*宽120加工 下划线是纹理方向 块 24 块 24 详见尺寸单

二、路缘石、平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 综合单价已包括成品石材材料,路途运费、卸车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付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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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2.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3、无预付款,货按时到甲方指定场地,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及付款

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一次性付款。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 1mm。 5、对角线误差:+ 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以下所述部颁标准执行。

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01)、《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01),《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7、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按尺寸要求加工。 (3)青石路缘石长向(纹理方向)机械做单边角10mm斜边。 (4)石材为天然产物,石材不能出现掉角、断裂及黄石纹、黄石线、黄石斑。石纹、石线、石斑及色差不超过2%。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 2、甲方需在乙方供货前2个工作日,用电话、短信通知乙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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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甲方供货,每日供货量不少于 块。

3、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工,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暂定 月 日开始供应石材,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到现场对石材质量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供货履约金 元(人民币),供货完成后甲方应将履约金一次性与最后一批货款无息支付乙方。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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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1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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