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县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乙方:东安县 驾校
甲方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特委托乙方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培训时间: 2013年8月 — 2014年2月 三、培训内容:小车驾驶 四、培训地点:驾校场地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退役士兵资料;
(2))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经费。 2、乙方职责:
乙方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妥善安排好退役士兵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以保证退役士兵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乙方保证担任培训的教练员具教练员资格和提供教学的车辆之合法性。
六、培训经费:
1、培训费为每人4000元。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退役士兵通过科目一,甲方支付培训费用2000元给乙方;退役士兵取得驾驶证,甲方再支付培训费用余款2000元给乙方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2年 6 月20 日 2012年 6月20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