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死亡)
死亡赔偿金 非农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年收入×20年
农民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20年
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计5年
丧葬费 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至18周岁
被抚养人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20年,60周岁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计5年
计算标准 非农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0年
农民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
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总计生活费÷人数
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
精神损害赔偿 50000元
受害人为独生子女,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年龄超过5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
今后生活困难的,可依据原告的请求,判决责任人承担一人十年的今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该款在判决书中可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表述。
以上两项合计不超过15万元。
其他损失 如原告方的车辆损失费、拖车费、验车费、停车费、衣物损失等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另加以下项目
医疗费 以医疗发票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 15元×天数
护理费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受伤或伤残)
医疗费 以医疗发票为计算依据
续医费 根据鉴定结论或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作为计算依据
误工费 误工时间×受害人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一般为住院天数加建议休息时间。受害人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
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农村居民可参照农林牧渔业的其他标准;无固定收入、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城市居民、下岗工人的误工费参照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的其他单位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5元×住院天数
营养费 一般要求有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农村户口可参照农林牧渔业收入标准计算。
交通费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要求有正式交通发票
残疾赔偿金 非农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年收入×20年×(10%至100%)
农民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20年×(10%至100%)
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最高为一级100%
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计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至18周岁
被抚养人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20年,60周岁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一年,75周岁以上,计5年
计算标准 非农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年数
农民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年数
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总计生活费÷人数
总额×(10—100)%=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十级为10%,一级为100%,类推。
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伤残的,十级为5000元,九级为10000元,每增一级加5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为一级50000元。
受害人为独生子女,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年龄超过5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今后生活困难的,可依据原告的请求,判决责任人承担一人十年的今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该款在判决书中可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表述。
以上两项合计不超过15万元。
其他损失 如原告方的车辆损失费、拖车费、验车费、停车费、衣物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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