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纠纷案例内容: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交付使用图和竣工验收未办理报告,不少注塑模具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依据工程审计时对此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图纸
施工图与投标时设计图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实施的手法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政策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定价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守以清单方式结算,不一致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工程结算纠纷如何判定?
(二)2018年工程交易结算纠纷案例分析如下:
在此工程业务办理纠纷中,首先此工程未办理投入使用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索性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在此工程结算纠纷中,本工程招标时开价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做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阴暗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十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教育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公文。如果卡卢什区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在工程结算
纠纷中所,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时候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工程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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