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补贴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私有车辆公用补贴问题,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一、 渤海生产区:
1、 车辆使用,需填写派车单格式如下:
2、车辆使用按
1元/公里补贴,每月补贴费用附派车单、发票同其它费用一起报办公室审核,经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二、东营办公区:
1、车辆使用,需填写派车单格式同上。
2、车辆使用按1元/公里补贴,每月补贴费用附派车单发票同其它费用一起报办公室审核,经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3、因东营办公地点离市区较远东营办公区工作人员车辆交通补助费200元。
三、本办法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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