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芙 蓉区都正街四条巷xx号。
委托代理人:姚xx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x月6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 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
被申请人:杨xx,女,19xx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 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
一、请求法院将被申请人位于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房屋 (权证号码: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0xx号)委托评估机构展开评估。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终结(案号(2021)芙民初字第2595号)。申请人于2021年9月30日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被申请人位于芙蓉区向韶村30栋2门xx号房屋。现被申请人仍未履行判决要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冻结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请法院支持! 芙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黄xx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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