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瓦斯超限;其他.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①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②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③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④忘记关闭设备;
⑤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⑥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⑦奔跑作业;
⑧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⑨机械超速运转;
⑩违章驾驶机动车; ⑪酒后作业; ⑫客货混载;
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⑭工件紧固不牢; ⑮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⑯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①拆除了安全装置;
②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③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④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①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②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③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 ①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②用手清除切屑;
③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①冒险进入涵洞;
②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③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④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⑤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 ⑥冒进信号;
⑦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⑧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⑨私自搭乘矿车; ⑩在绞车道行走; ⑪未及时撩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①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②未戴防护手套;
③未穿安全鞋; ④未戴安全帽;
⑤未佩戴呼吸护具; ⑥未佩戴安全带; ⑦未戴工作帽; ⑧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①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②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③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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