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禁止令制度适用中的问题和完善方法
2024-06-10
来源:独旅网
{I}IJ占 金 2013・4(下) ◆学术前沿 浅析禁止令制度适用中的问题和完善方法 梁静 摘要禁止令制度的设立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个重大创新。它对于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有效保护被害人、证 人等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该制度规定比较原则以及实务操作中缺乏经验等原因使得 该制度在实践适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旨在对禁止令制度在实践中适用出现的问题,以及它的完善方法进行探究。 关键词禁止令制度问题完善方法 作者简介:梁静,华北电力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O09.0592(201 3)04.259.02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具体规定禁止令制度的是第2条、 禁止令的宣告需要以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为前 第l1条。第2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 提。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则不能对其宣告禁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 止令,因此,禁止令具有附属性,而不具有独立存在的可能性。 定的人。第l】条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 5.强制性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禁止令与刑罚处罚一样,都具有强制性。犯罪分子必须遵守 接触特定的人0。 被判处的强制性而不得随意取消或更改。如果犯罪人违反禁止 一、禁止令制度概述 令中规定的禁止义务,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禁止令制度的概念 6.必要性 根据刑(八)对禁止令制度的规定,可以概括出禁止令是指人 法官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时,必须全面考量影 民法院根据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情况, 响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各种因素。对禁止令的适用总体上应 在判决中作出的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 该持谨慎的态度,只有在确有必要、确有把握、确有效果的情况下 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或接触特定人的监管措施 这里必 才能考虑对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 须强调的是虽然禁止令被纳入管制、缓刑等刑罚制度之中予以规 二、禁止令在适用中所出现的问题 定,但是其并不是一种新的刑罚。作为一种对正在执行非监禁刑 自修正案(八)生效后,各地法院纷纷宣告禁止令,使禁止令 的犯罪人施加的监管措施,禁止令从性质上看属于一种保安处 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落实。禁止令的适用基本符合立法目 分。 的与要求,法院在作出禁止宣告时,基本能够稳妥、审慎的根据具 (二)禁止令的特征 体犯罪情况,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 1.法定性 等情况综合判断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从而作出决定。其次,在 禁止令是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监管和防御 实践中,禁止令制度被普遍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犯罪分 措施,它的实施将会影响到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因此,这就 子起到了很好的矫正作用。但是随着禁止令适用的推进,一些问 要求法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对犯罪分子是 题也随之显现。 否适用禁止令和如何适用禁止令,不能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人适 (一)适用比较随意,必要性不足 用禁止令或对犯罪人适用具有法律规定以外内容的禁止令。 前面阐述了禁止令的必要性特征及它的原因,但是在实践中 2.预防性 有些法院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判决禁止令对犯罪人员的人权和人 禁止令是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为预防其再次犯罪采 身自由的不利影响。所以,在判决过程中并没有认真审慎地思考 取的监管措施,是对犯罪分子未然之罪的防御。因此,与刑罚处 禁止令的必要性,出现一些比较随意的判决。例如王某因盗窃电 罚的报应性不同,禁止令具有预防性。 脑而被禁止在4个月内进入网吧、接触有犯罪前科的人员 但问 3.针对性 题在于,作为未成年人的王某,平时品行良好,实施盗窃不是因为 禁止令是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 交友不慎,更不是为了筹措上网资金,只是临时起意,一时贪恋所 情况所采取的防御和监管措施。是否判处禁止令、禁止令的具体 致,且案发地不是网吧。。这样的禁止对于作为初犯、偶犯并认罪 内容如何,均应由法官根据不同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 悔过的未成年人王某来说显然是不必要的。并且法律法规规定 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作出不同 未成年人本来就禁止进入网吧,所以再做这样的禁止也是不合适 的判决。 的。 4.附属性 (二)内容缺乏明确性和规范性 i jl}IJ占缸会 ◆学术前沿 /2013・4(下) 有的禁止令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具体阐述禁止的是哪一种行 在于通过强化有效监管实现特殊预防之目的。风险防控是禁止令 为而对这一大类行为都加以禁止。例如,在信用卡诈骗案中就有 适用的方向所在,法官必须明白这个禁止令的这个主要目的才不 法院判决禁止犯罪人员使用银行卡0。这里的银行卡的范围很 会误判禁止令。 广,除了信用卡,所有银行发行的卡都可以称为银行卡。这个禁 3.规范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这些都在《四机关 止的范围显然过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和银行发 规定》里做了具体的解读,法官应当遵循这些原则。法官只要坚 生各种联系,每个人都会使用银行卡,在此将银行卡作为禁止对 持了这些主要原则的导向,认真准确的把握、分析案情,禁止令制 象是不合适的,而应该是禁止使用信用卡较为妥当。 (三)内容关联度低,针对性不强 度的适用准确率会大大提高。 (二)建立禁止令适用的证据制度 禁止令的判决主体是法院,但是最了解被告人各方面情况的 实务中,有些禁止令的内容与案件没有实质性的关联,不具 有针对性。例如陈某故意伤害案,法院宣告被告人陈某两年内不 得进入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但案发原因是被告人与被害 人宿怨所致,与场所无实质关联。 (四)禁止令在具体执行中所遇到的障碍 禁止令判决以后如何执行?由谁来时刻监督犯罪人员的行 踪?对违反禁止令如何处罚以及处罚的程序?禁止令能不能解 除?这些都是在禁止令具体执行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而法律并没 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所以这就为禁止令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障 碍。 三、禁止令制度的完善方法 前面所提到的禁止令制度适用的几点问题主要是从相关案 例收集中归纳总结出来的。像第一、第二、第三点问题提到的关 于禁止令制度的适用随意、必要性、规范性不足、关联性和针对性 不强的问题都有具体的案例佐证。也许归纳得不是很准确,或者 这些禁止令案件的问题本来就有交叉性所以界限也不是那么清 晰。但是总的来说,确实存在这些问题 第四点是关于禁止令判 决以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由于刑(八)和《关于禁止令 的规定》对禁止令制度的规定都不是特别的详细,因此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这些都是今后关于禁止令 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东西。纵观实践中关于禁止令的应用问 题我们可以发现第一大问题主要是法院对禁止令制度的判决规 范问题,第二大问题就是禁止令的执行问题,针对这两大问题,可 以分别提出完善的建议。 (一)坚持正确的适用原则 这点是主要针对法官的。我们每一部法律每一个制度的制 定、颁布、实施都有它遵循的原则,禁止令制度也不例外。虽然法 律并未明确规定它的适用原则,但是我们可以以该制度的目的为 导向来确立它所应当遵循的原则,这也可以借鉴我们其他法律例 如行政法等的规定。 1.比例原则: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判处禁止令的时候应当 认真分析犯罪情况和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判断有无再次危害社 会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判处禁止令的利弊衡量,确有必要时才判 处禁止令。 2.风险防控原则0:禁止令主要关注犯罪分子有无再次危害 社会的人身危险性,而非其所犯罪行客观危害的大小。其着眼点 是介入案件调查的控辩双方。《四机关规定》中规定包括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代理人在类的人员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禁止令适用 建议。我认为,提出建议的主体同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确 有人身危险性,并且对方可以对证据质证和辩论。在此可以将禁 止令适用意见作为一个量刑意见看待,因为它是对犯罪人员人身 自由的进一步剥夺,所以应当允许双方就此陈述意见,进行辩论。 (三)建立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执行制度 法律规定由检察院负责监督禁止令的执行同时由社区矫正 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机构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它 自身的建立都不是很完善,同时它的资源和人员都有限,很难做 到实时监控犯罪人员是否违反禁止令。但是村委会和居委会在 我国由来已久,并且群众基础广泛,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便于反 应情况。同时村委会、居委会的人员比较充足、日常事务较少,有 时间有精力来协助禁止令的执行。因此可以建立村委会、居委会 的监督汇报制度,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反应情况。充分发动群众 的力量协同改造犯罪分子。 (四)完善禁止令的提前解除制度 法律规定了违反禁止令的不同后果,或行政处罚、或收监执 行,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却没规定禁止令的解除制度。我认 为,在禁止令到期以前,可以视犯罪分子的改造情况决定提前撤 销禁止令。如果对一个积极改造、乐于助人、并受到群众的一致 认可和表扬、消除了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提前解除禁止令,这 会对他本人是一个鼓励,使他继续积极改造,同时对其他犯罪分 子也树立了榜样,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奖惩分明的原则。如果只规 定惩罚而没有相应的奖励作为鼓励,这会使犯罪分子消极对待改 造过程。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禁止令的提前解除制度。 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禁止令制度将会充分显现它的价 值,实现它的目的。 注释: ①壬志祥。韩雷.论《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制度刑法论丛.201I(4). ②袁军宝.各地陆续发首张 禁止令 专家称应完善监督机制.正义网h却://news.jcrb. com/jxsw/201105/t20110524546784.himI. ③刘树军。梁渡.恶意透支获缓刑男子还遭“禁止令 .华西都市报2011年5月11臼第 26版. ④李学功.陈春善.甘肃敦煌市法院发出首张禁止令男子两年不得进酒吧.正义网http , /news.ierb.eom(ixsw/201106/t20110601550838.Htm1. ⑤周海洋,齐心.禁止令适用现状分析.中国检察官.2012(8).赵秉志.刑法论丛.法律 出版社.2011(4).刘志伟.刑法学的新动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