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有效途径分析
2022-02-01
来源:独旅网
201 8年第17卷第1 0期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有效途径分析 口孙晋晋 【内容摘要】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越来越难,就业过程中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保护更是件难事。面对毕业生的权益频频受 到侵害的现象,如何帮助他们保护就业权益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问题。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了很多保障劳动 者合理就业的条款,可出于种种原因,还是不能够对毕业生的顺利就业起到应有的作用。本文将从立法保护、改善 维权、搭建平台、平衡市场、增设机构、深化改革、完善社保、高校参与、媒体引导、自我完善十个方面,更加全面地综 合论述如何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就业权益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重点项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研究”(编号:15A880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孙晋晋(1981一),女,河南郑州人;河南教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法学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高校、社会 乃至政府相关工作的重点。尽管国家法律法规对就业权益 经济的转型,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立法保护,严格执法 已经出台了很多条款,地方政府也对毕业生启用了很多保护 政策,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还是没有对毕业生就业权益起到 应有的保障作用。究其原因,除了相关法律条款追责不够明 确,用人单位钻空子逃避责任,高校监督和参与度不够之外, 还有很多毕业生自身的原因,比如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为了得 到职位放弃合法权益等。 为了达到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目的,就要全面完善立 法保护。第一,完善已有的立法。我国已经出台的《劳动法》 《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等,还 有一些相关的管理条例,都有涉及到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条款和规定,然而在真正实施过程中,由于条款是通用的,所 以对具体问题没有细化,也没有相应惩罚措施,这在很大程 度上纵容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还有一些条款已说明要 然而,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环境下,建立与新时期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就业服务体 系,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就业市场规范竞争机制,清除 毕业生就业道路上的障碍,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 必要的保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化人力资源配 置,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大私有企业的管理 力度,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也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 机会,解决供求市场不平衡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加快社会 后习惯或风俗,则这样的社会事实上就不是法治社会,这样 的方法也不是社会治理。 因此,实施社会治理是实现法治社会的一种方法或途 处罚的,并没有明确处罚手段,导致难以追责。所以,完善已 有的立法,是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第一要务。第二,出台 新的法律法规,配合已有的立法和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 更加全面和更加长效的保护,杜绝用人单位的侵权现象,明 确职责主体,让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就业指导的相关部门在 实际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第三,适当加大惩罚力度。 由于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并且作为个体,很难实 版社,2001:237 [4]蒋立三.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特征分析[J].中外法学, 1995,4 径,需要全体社会人的积极参与和认同,而不只是政府的事。 反之,政府也必须做到放权或限权,政府只能做法律允许的 事,法律无规定的事则应交由人们群众来做。如果仅靠政府 单向的推行法治,是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和实现法治的,也无 法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动秩序。法治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需要人的法律素质的提高,人的文化意识的变化,这是一个 漫长的社会过程。 [5]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6:19 [6]舒国滢.中国法治建构的历史语境及其面·临的问题[A]. 刘海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M].北京: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1996:387 [7](法)孔德.论实证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76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107 【参考文献】 [1]蒋立三.中国法治道路初探[J].中外法学,1998,3 [2]卓泽渊.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434 [3]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和方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 [9](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出 版社.1997:107 [10]黄进才,胡广勇.依法治国实施途径的双轨运行机制探 讨[J].政治与法律,2000,1 .38. Industria1&Science Tribune圆皿孤圃 201 8年第17卷第1 0期 现对自身权益的有力保护,所以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侵权行 为的惩处,可以对抱有侥幸心理和轻视心理的用人单位起到 威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代价,以 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优化维权程序 毕业生在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维权。而 现在大多数平台对就业的指导意义上。在这个互联网平台 上,可以联合各高校学籍部门,统计学生信息以及就业意向, 并开设专门板块与用人单位对接。也就是说,这个专门板块 可以扮演“职业介绍所”的角色,发挥“找工作”的职能。把意 向学生资源和条件提供给可靠的、经过备案和考察的用人单 位。同时,对就业过程进行跟踪。学生与单位如何对接、如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处理争议的步骤是调解、仲裁 何考试、如何试用、如何签约等等这些内容,全部上传至该平 和诉讼三个步骤,即“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原本这一制度的制定是希望争议双方尽量通过调解来解决 问题,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减少用于诉讼的成 本,和平解决双方的问题。但在现实案例中,这种程序不但 没有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因为毕业生的弱势,拖不起的 时间和精力,而主动放弃自身的权益,使用人单位不诉而胜, 助长了他们的侵权之风。尽管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中规定部分情况下适用“一裁终局”的机制,但是这种机 制的适用范围狭窄,使用情况特殊,大部分情况下还是沿用 “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所以处理起来时间长,内容繁 琐,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缺陷。 借鉴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美国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保 护,除了可以找专设的机构来寻求救济外,更重要的是能够 自主选择裁决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所以,我国的劳 动争议处理机制也可以这样完善,即当争议双方未达成调解 协议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一裁终局。当事人不愿仲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二审终审。这样 的选择和设置,可以大大省去毕业生维权过程中的时间和精 力,缩减程序,使更多受到侵害的毕业生有意愿和能力去合 法维权,有效保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同时,这种方式兼顾 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依法治国的思想 和行为,帮助毕业生在就业的道路上知法、懂法、用法。 三、完善管理部门职能,专人专职 利用资源、设置岗位、强化职责、管理到位是保护毕业生 就业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工作。在机构设置方面,不管是当 地劳动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应该有对口的专门处理毕业生 就业纠纷的行政机构,或者是联合办公,设立新的维权救济 机构,人员可由教育管理部门、劳动监管部门、高校、律师四 方组成,代表学生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救助就业过 程中就业权益被侵害的案件,把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调 解”和“仲裁”工作完成,缩减毕业生在维权过程中所耗费不 起的内容。这个机构或者岗位的设置,短时间来看可能会耗 费时间、人力、精力等,还要协调各方力量。但从长远来看,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帮助大学生维权,节省他们的就业时间,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就业成功率,从而提高就业率,解决国家 的难题。另外,还应强化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 发挥它在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维权监督中的力量,分配专 人负责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联络相关部 门协助解决。 四、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宏观调控 在“互联网+”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教育部门完全有能 力牵头搭建起各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充分为 毕业生提供与就业相关的各项配套服务,而不是仅仅停留在 Indnstrial&Science Tribune 台,及时发现学生与用人单位的问题和变化,并进行监督和 调解。这样一来,在用人单位方面,单位的资质和岗位信息 不仅保证了真实可靠,对岗位的空缺与填补更能实时地掌 握,在后期与学生的对接中,用人单位在监管下招聘,公平、 公正、公开。在毕业生方面,学校、学历等信息来源真实,专 业水平能力也更加透明,在对接后的表现也不会随心所欲。 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劳动监管部门方面,都可以随时追 踪学生的就业情况,避免虚假情况的反馈,也可以随时发现 问题。 五、平衡就业市场,加强监管 劳动部门的监管职能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起着非常重 要的作用。劳动监管部门应及时发现毕业生在求职就业的 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双方的不当行为,并作出回应。就业市场 应当是规范、合理、公平的,在这样的市场中,任何一方企图 破坏这种平衡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抑制和惩罚。所以,劳动监 管部门应当建立“诚信制度”,杜绝虚假违规行为发生。对用 人单位来说,发现并上报应聘者的不当信息和行为,由监管 部门出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是惩处。对毕业生来说,在遇 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也要积极主动地上报劳动监 管部门。而各地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当地的“诚信单位” 资源库,根据定期进行的多方位检查和评估,给各个用人单 位打分,比如考察其招聘情况、用工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 资发放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等。多次检查出现问题的,或 者多次被应聘者、劳动者举报和投诉的单位,应尽快采取措 施,比如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次年不可招聘相关职位等等。情 节严重的单位,可直接纳入“黑名单”,并与其他相关管理部 门信息联网,从各个方面对其行为进行限制。通过“诚信制 度”的建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都可在第三方的 有力监督下得到更好的保障,有效地规范了就业市场,平衡 了就业市场供求双方的需求。同时,建立双向评价机制,不 仅保障了就业市场中供求双方的平等地位,也提高了就业市 场的诚信,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体现。 六、提升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深化改革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方面要积极提高职工的法律意 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责任 意识,深化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法律 培训,从管理层到基层都开展全面的普法教育和学习活动, 是提高职工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与当 地相关部门联系和协调,每年委托专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集 中培训,提升职工的守法、维法意识。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者 来说,更应当采取考核制度,把考核制度纳入到评优评先的 条件中去,全方位人手,确保人力资源等相关重要岗位,依章 办事、依法办事。同时,要规范用人制度,在人事管理事务中 严禁钻法律空子和打擦边球的行为。一个守法、尚法的工作 .39· 201 8年第1 7卷第1 0期 环境更有利于对人才的管理和培养,达到事业稳定健康和可 持续发展的目标。所以,要加强用人单位的法制教育,深化 改革,全面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 特点。在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 新闻媒体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一些毕业生就业 权益保护的方法、实例,维权的步骤和程序,让毕业生从各个 方面正确看待自己将要面临的问题。并且,媒体可以引用一 些毕业生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以及配合专业律师的指 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成为市场守法主体,主动履行 社会责任。 七、完善毕业生社会保障体系,全面保护 导,供毕业生参考,同时提高重视、引以为戒。近年来,互联 网发展相当迅速,互联网媒体也随之普遍。除了政府相关网 站可以更多地为毕业生提供宣传、学习和帮助之外,很多企 业也在网站上做着普法宣传,随时通过对就业权益受侵害的 保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不受侵害,应该从社会的全方位 进行考虑。详细分析一下用人单位所采取的侵权行为,无非 是为了减少在毕业生身上的投资,节省自身的招聘开支,比 如各种社会保险、各种职工福利等。那么,如果充分完善社 现象进行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毕业生维权作出贡 会保障体系,通过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 为毕业生应该享受的权益给予一定的补助,就可以减少用人 单位的招聘投入。比如,毕业生需要在毕业时到地方相关部 门进行登记,缴纳低额的保险费用,就可以在求职期间直到 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前,享受与正式劳动者相同的权益, 有效期为一年。另外,无论是相关部门的实际监管,还是平 台监管,都应发挥多方位的监管作用,监督用人单位按期足 额地向社会保障机构为毕业生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等法律 规定的各项保险,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等。招聘单位在聘用毕 业生之后,临近最长试用期期限时,不可为了逃避为毕业生 社保的缴纳而找“常规”理由拒绝接纳毕业生。也就是说,一 些原本在试用期之初就体现出来的问题,用人单位不可在临 近试用期结束时再以此为理由拒绝接收。只有加大财政投 入进行资助,同时加强监管,才能共同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 就业环境。 八、提升高校职能,有力参与 在美国各大高校提供的就业服务中,每个工作人员都是 有明确分工的,教授的内容也更加偏重实践。比如,一部分 人传授就业技巧,内容涵盖如何把握工作机会和信息,如何 跟用人单位洽谈薪水问题等。很多实战技巧是我国很多高 校就业指导内容中没有涉及到的,而正是这些最实际的方式 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权益的自我 保护能力。所以,提升高校职能,第一,就是改革教学内容, 更加实际地帮助毕业生一起面对即将出现的各种问题。第 二,高校作为大学生的保护伞,在毕业生求职就业过程中,应 当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然而很多高校是没有这项工 作的,甚至很多高校把原来应有的责任也推卸掉。比如,原 本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和学生是应该承担连带责 任的,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从中抽身,只是作为学生与用 人单位之间的见证者,失去保护作用。因此,重新提升学校 的参与度,并设置专门的救济服务中心,帮助毕业生处理与 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让大学生在毕业时仍有可以直接 寻求帮助的场所,也是非常有效的保护途径。第三,我国仍 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给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加大 职能和力度,比如,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专业的职业评价,提供 可靠的就业信息,举办招聘会、洽谈会,指导学生参加实习和 暑期工作,推荐和介绍学生就业等。可以说,学校的参与度 越高,对学生的保护就越深刻,毕业生的就业之路就会越 顺利。 九、新闻媒体关注,辅助引导 新闻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宣传作用大等 ·40· 献。同时,有些网站甚至提供着专业律师随时咨询的服务, 毕业生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网络媒体的舆论力度和便捷服 务,对自己的就业权益进行保护。另外,自媒体的出现,更是 可以鼓励全民发挥余热,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广泛的法制宣传 和法律救济。 十、提高毕业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 前面所讲的九种途径都是客观、外在的保障机制,然而 如果想从根本上提升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保护能力,就必须由 毕业生自己主动提升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第一,要提 前做好职业规划和就业计划。很多高校已经开始发现对职 业生涯规划的学习越早越好,大部分职业规划的课程已经调 整到大一的学习中。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应该尽早做好职业 规划,对自己未来的发展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位。第二,尽 早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基本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解,对相关 的政策法规也要多方位熟悉。这样就能做好提前防范侵权 行为的准备,也做好被用人单位侵权后的维权措施。第三, 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就业过程中 端正自己的态度,不做违法的事,不钻法律的空子,积极举报 不法行为,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第四,了解和学习维权 的步骤和程序,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第五,还要多学习时事,不仅要关心国家发展的方向,把 握政策变化,也要从时事中更多地掌握法律知识和保护自身 就业权益的方法。 十一、结语 综上所述,对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不仅能够平衡我 国就业市场,助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推动我国依法治 国的进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强 烈需求。倾政府与社会之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搭建平 台,强力辅助,才能够更加全面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 护工作。 【参考文献】 [1]阮海涛.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及保护策略探究[J].学校 党建与思想教育,2017,12 [2]祁菲.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对策简论[J].新乡学院 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3]钟申娟.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探讨[J].法制与社 会.2013.7 [4]张天涛.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研究[J].兰州教育学 院学报,2014,12 Industrial&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