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YD 5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IP Videoconference System Engineering
(2004年版)
(报批稿)
200X-××-××发布 200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IP Videoconference System Engineering
YD 5033-97 (2004年版)
主编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批准部门:信息产业部
施行日期:200X年XX月XX日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X 北 京
目 次
前 言 ...........................................................................................................................II 1 总 则 ............................................................................................................................ 1 2 术语和符号 ................................................................................................................... 1 3 检验项目及内容 ............................................................................................................ 2 3.1 建筑和环境.............................................................................................................. 2 3.2 设备安装 ................................................................................................................. 3 3.3 单机测试 ................................................................................................................. 3 3.4 IP承载网服务质量指标 ............................................................................................ 3 3.5视讯终端之间的服务质量指标 .................................................................................. 4 3.6 系统的视音频质量及功能检验.................................................................................. 4 3.7 系统安全性检验....................................................................................................... 6 3.8 检验项目评定表....................................................................................................... 6 4 竣工技术资料 ............................................................................................................... 7 5工程验收要求 ................................................................................................................ 7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8
I
前 言
1997年编制的《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97 已使用多年。为适应我国电信业的发展,依据信息产业部信规函[2002]30号《关于补充和修订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的组织领导下,由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制定《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97。
在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的指导下,从我国电信业务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积极贯彻相关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力争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实施可行。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检验项目及内容、竣工资料、验收要求等。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征求了多个会议电视运营企业及相关设计院和技术专家的意见,总结了原《规范》YD5033-97发布实施以来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参照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确定了本规范的修订原则,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补充、增删和细化。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玫、尹凤庆、邵永平
II
1 总 则
1.0.1 本规范是会议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随工检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的设置专用会议室的会议电视系统建设工程,扩建和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本规范主要是根据TZ-20-95《64~1920kbit/s会议电视网路技术体制》和YD5032-9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结合工程实践编写的。
1.0.2 凡本规范未列入的安装工程标准、各类设备、器材的规格、指标要求,应按照YD5032-9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相应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办理。 1.0.3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及其指标要求,可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拟定临时技术规范要求,在指定工程中试用,并报部备案。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建设或监理单位应遵照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及时组织随工检验,检查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检测,做好记录和签证。 1.0.5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检验项目及内容应按本规范办理。
凡不符合本规范检验项目及内容要求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于施工不良造成的不合格项目,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直至合格为上。
2 术语和符号
术语和符号 IP MCU QoS
英文名
Internet Protocol
Multipoint Control Unit Quality of Server
中文名或解释 互联网协议 多点控制单元 服务质量
1
3 检验项目及内容
3.1 建筑和环境
3.1.1 IP视讯会议的局端设备所需用房应按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执行。 3.1.2 IP视讯会议局端设备的建筑要求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 3.1.2建筑要求表
楼、地面等效室内序号 房间名称 室内最低均布活地面类型 室内墙处理 净高(m) 荷(载处理 N/㎡) IP视讯会2 议机房
3.1.3 IP视讯会议设备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交流电源应按一级负荷供电,电压波动范围和不间断电源应符合用电设备要求。 2 视频设备应采用同相电源。
3 交流电源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100mV。
3.1.4 IP视讯会议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护地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中的第五根线,并与交流电源的零线严格分开。 2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不宜大于0.5Ω。
3 保护地线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干25mV。
4 接地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的方式。信号地、机壳地、电源告警地、防静电地等均应分别用导线经接地排一点接至接地体。
3.1.5 IP视讯会议设备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光源应为日光灯。机架设备区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100 lx。 3.1.6 IP视讯会议设备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温度应为 18~25℃;相对湿度应为 60%~80%。
3.0 6000 防静电地表面涂白色或浅板 色油漆 1m 同左 1/6 宽度不小于防尘 水泥地灰砂浆水,单扇外开门,良好比 顶棚面积门 外窗 窗地2
3.2 设备安装
3.2.1 IP视讯会议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设备布置应保证适当的维护间距,机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500mm;机背和机侧(需维护时)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800mm。当设备按列布置时,列间净距不应小于1000mm。 3.2.2 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架应平直,其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2mm。
2 机架应排列整齐,有利于通风散热,相邻机架的架面和主走道机架侧面均应成直线,误差不应大于2mm。
3 缆线布放应整齐合理,在电缆走道或槽道中布放电缆,以及机架内布放电缆均应绑扎,松紧适度。
4 电缆走道或槽道的布置均应水平或直角相交,其偏差不应大于 2rnm。 5 任何缆线与设备采用插接件连接时,必须使插接件免受外力的影响,保持良好的接触。 6 设备或机架的抗震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布放缆线不应扭曲或护套破损,并不应使缆线降低绝缘或其他特性。
3.3 单机测试
3.3.1 IP视讯会议系统主要设备的单机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批量购置的设备宜按30%抽测,如发生问题,应进行全面检测。 2 单机测试的性能和指标应按设计规范或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必要时,也可按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测。
3 单机测试应做好记录,并整理成正式文件,供验收之用。
3.3.2 IP视讯会议系统的部分配套设备.在规范中未作明确规定,单机测试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3.4 IP承载网服务质量指标
3 .4.1YD/T1171-2001《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中对 IP承载网的服务质量等级进行划分,其划分如表3 .4.1所示:
表3 .4.1IP网端到端性能指标
网络性能指标的性质 网络延时上限 延时抖动上限 丢包率上限 包误差率上限 默认值 未规定 未规定 未规定 1/10000 0级 150ms 50ms 1/1000 默认 QoS等级 1级(交互式) 2级(非交互式) 400ms 50ms 1/1000 默认 1s 1s 1/1000 默认 3级(U级) U U U 默认 3
3 .4.2为了有效保证视讯业务的QoS,IP承载网端到端通信的网络时延、抖动和丢包率指标要达到1级或1级以上。
3.5视讯终端之间的服务质量指标
3 .5.1 视讯网内任意两个视讯终端之间端到端的服务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媒体 主要应用 单向/双向 典型数据速率 主要性能参数和指标 单向时延 抖动 丢包率 其它 视频 视频电话 双向 16-384 kbit/s < 150 ms 优先 <400 ms 上限 < 1% PLR 唇音同步: < 80 ms 视频 单向 单向 16-384 kbit/s < 10 s < 1% PLR
3.5.2视讯会议业务属于双向的视频业务,对时延要求表较高,从上表可以得出,视讯会议业务端到端的单向时延宜最好在150ms以内,考虑到底层的传输时延及现有技术的不完善,视讯会议业务端到端的单向时延不应超过400ms,丢包率宜在1%以内,唇音同步宜在80ms以内。
3.6 系统的视音频质量及功能检验
3.6.1视频质量
1 图像质量:主观感觉良好;
2 图像清晰度:送至本端的固定物体的图像应清晰可辨;
3 图像连续性:送至本端的运动图像连续性应良好,无严重拖尾现象;
4 图像色调及色饱和度:本端观察到的图像与被摄实体对照,色调及色饱和度应良好。 3.6.2音频质量
1 回声抑制:主观评定由本地和对方传输造成的回声量值,系统应无明显回声; 2 唇音同步:动作和声音无明显时间间隔;
3 声音质量:主观评定系统音质,应清晰可辨、自然、圆润。 3.6.3会议控制功能
1 视讯会议终端对会议的控制应通过遥控器和微机两种方式。
4
2 主会场应能操作参加会议的全部受控摄像机的动作,调整画面的内容和清晰度。应保证摄像机摇摆、倾斜、焦距、聚焦等动作要求。 3 主会场应能够对参加会议的会场进行静音、闭音操作。闭音是其它会场听不到被闭音会场的声音。静音是被静音的会场听不到其它会场的声音。 4 主会场应对参加会议的会场广播、轮询操作。轮询的间隔时间和轮询的会场可以自由设置。
5 主会场应能对会议进行延长、结束等操作。
6 主会场应能任意选择主席控制方式、导演控制方式、语音激励方式等切换方式。 7 除主会场与发言会场可以进行对话外,还允许1~2个会场进行插话。 8 本地摄像机控制功能:能实现变焦、聚焦、推拉等动作。 9 本地音量调节:能对本地终端的音量进行调节。
10 本地和远端视频源选择:可实现本地和远端多个视频源间的选择。 11 字幕功能:系统能实现字幕功能,并能实时修改、叠加混合。 3.6.4网管功能
1 故障管理功能:应包括网元设备告警呈现、性能指标超过预先设置的阀值的告警呈现、告警查询和告警处理功能。
2 性能管理功能:应能够采用图形和表格的形式呈现网络的性能数据,如呼叫时长、呼叫次数、呼叫成功率、网络利用率、系统利用率等,并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3 配置管理功能:应包括网元配置数据查询和配置数据修改的功能。
4 安全管理功能:系统应能够实现分权管理,为每一个用户提供单一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不同用户可以设定不同的权限,将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限制在某一级为不同的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权限。 3.6.5计费功能
1 计费系统应支持用户计费信息的查询。 2 计费系统应实现主叫计费的功能,对召开多点会议的召集方进行计费,对其他方可不
进行计费。
3 计费系统可支持对预付费用户和后付费用户进行计费,可支持数据会议、多画面、不同会议速率等分别进行计费。
4 计费系统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灵活设置计费策略,支持不同产品/套餐设置,对不同类型用户进行分别计费。
3.6.6营业功能
1 营业系统应支持分级管理,可实现本地网管理、营业区管理、营业厅管理、员工管理、
岗位管理、权限管理等。 2 营业系统应支持开户功能,可实现开预付费帐户、后付费账户以及用户资料的修改等。 3 营业系统应支持销户功能,可实现注销预付费帐户、后付费账户以及用户停机、开机等。
4 营业系统应支持费用查询及缴费的功能。
3.6.7其他系统功能
1 IP视讯会议系统应具有混音功能,多画面功能,更加逼真的模拟出在同一会场的会议
效果。
2 IP视讯会议系统应具有多速率适配功能,不同速率的视讯终端应能参加同一个会议,并且系统能根据网络的质量,来动态调整会议速率,达到最佳的效果,并优先保证音频质量。
3 IP视讯会议系统应具有同时召开不同组会议的功能,并且不应在不同会议之间出现串
5
音等现象。
3.6.8若所建设的IP视讯会议系统只在内部使用,而不对公众运营,则其计费功能和营业功能可不具备。
3.7 系统安全性检验
3.7.1检查服务器的帐号、口令策略设置
1 密码策略的检查:密码必须符合复杂性要求,且长度最小6个字符。 2 帐号锁定策略:用户输入帐号错误n次后锁定帐户。
3.7.2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版本应打上最新安全补丁,防止受到攻击。 3.7.3检查防火墙的基本设置
1 该防火墙版本应为最新的补丁版本,避免防火墙本身被攻击。 2 管理员权限和密码应安全设置,避免防火墙本身被攻击。
3 只允许本地控制,关闭Telnet等远程控制接口,避免防火墙本身被攻击。 4 系统日志应配置正确,包括日志主机等的设置应正确,以及保存日志的存储设备空间应足够。
5 防火墙安全区只应打开了提供视讯服务需要的端口,关闭其他所有端口;默认策略为禁止未定义的包通过。
3.7.4对视讯平台的服务器进行全面扫描,查出可能存在的漏洞,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8 检验项目评定表
3.8.1 在工程验收时,应将检验的主要项目列出工程验收评价表作为验收文件的附件。工程验收评价表应符合表3.8.1的要求:
表3.8.1工程验收评价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6
检验项目 建筑和环境 设备安装 单机测试 IP承载网服务质量测试 视讯终端之间服务质量测试 系统的视音频质量及功能检验 系统安全性检测 评价结论,综合性评论意见 检验要求 3.1节 3.2节 3.3节 3.4节 3.5节 3.6节 3.7节 检验结果 优良 合格 备注
4 竣工技术资料
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符合第一部分第4节的要求。
5工程验收要求
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的工程验收要求应符合第一部分第5节的要求。
7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同采用“应”;
反面同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1.0.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可参照„„要求(或规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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