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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一)

来源:独旅网
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一)

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属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分别制定了《国务院关于改进企业薪酬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管理,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一、考核原则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原则应该分为三个方面:

1.经济效益贡献考核:企业负责人应该以企业经济效益为考核重点,可以考核三年内企业的经济利润,市场份额增长、市场回报率,产品销售额等等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的高低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

2.发展潜力考核:对于企业负责人不只是考核过去、现在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绩效,还应该考核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期,考核企业负责人在战略思维、团队管理、资源调配等方面的能力,这样可以促进企业负责人以长远的目光、全局的视野带领企业发展。

3.领导能力考核:企业负责人需要能够领导企业,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判断力及决策力等优秀的能力,考核标准还需以企业的现场环境、管理层级等为基础。

二、考核指标

属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估要素通常包括:

1.利润总额: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指标中最基本的一个就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利润总额。整个属国有企业的生意是以赚钱为基础的,如果成功赚了足够的钱,它就可以通过投资更多的资金来扩大经营范围等。

2.资产规模:除了考虑营业额和利润率,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考虑资产规模方面,即总资产规模,这个指标可以衡量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大情况。

3.市场份额:对于属国有企业来说,市场的份额越大,获取客户数量也越多,所以市场前景是所有企业所追求的目标。

三、考核结果

经营业绩考核的目的在于提高属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结果是对企业负责人的一种激励或惩罚,通过考核贯穿企业管理全过程,可以促进企业负责人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优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激励企业负责人为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奋斗。

总之,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投入和发展,同时也能让国有企业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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