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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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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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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硬件系统互联及调试,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和系统试运行。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

1.计算机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 (1)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缺件、配件的制作;

(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设备加固、防护和电缆屏蔽;

(4)应用软件的开发;病毒的清除,版本升级与外系统的校验或统调。 2.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互联及调试项目: (1)系统中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3.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项目:

(1)排除由于软件本身缺陷造成的故障;

(2)排除软件不配套或不兼容造成的运转失灵,排除硬件系统的故障引起的失灵、操作系统发生故障中断、诊断程序运行失控等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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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软件安装、防护; (4)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存储设备安装及软件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二、互联电缆制作、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及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四、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的安装、打接等定额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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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

三、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 四、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光缆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 五、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障碍线对修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二、制作跳线以“条”,卡接双绞线缆以“对”,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六、布放尾纤,以“条”为计量单位。

七、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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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

三、本系统中用到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等参照第一章;跳线制作、跳线安装、箱体安装等执行第二章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系统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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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四、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为计量单位。

五、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 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 1.同轴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中相关定额。 2.监控设备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中相关定额。 3.其他辅助工程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中相关定额。

4.所有设备按成套设备购置考虑,在安装时如再需额外材料按实计算。 三、天线安装、调试执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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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干线传输设备、分配网络设备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数字电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 音频、视频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各种公共建筑设施扩声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工程以及视频系统、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设备固定架、支架的制作、安装。 三、线、阵列音箱安装按单台音箱重量分别套用定额子目。 四、有关传输线缆敷设,执行第二章有关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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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信号源设备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

二、卡座、CD机、VCD/DVD机、DJ搓盘机、MP3播放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耳机安装,以“副”为计量单位。

四、调音台、周边设备、功率放大器、音箱、机柜、电源和会议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扩声设备分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公共广播系统设备安装、分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八、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九、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为计量单位。

十、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一、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 安全防范系统、城市道路交通、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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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内容包括入侵探测、出入口控制、巡更、电视监控、安全检查、停车场管理、清分中心自动售检票设备、车站自动售检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自动售检票系统调试等设备安装工程。

二、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工程中的显示装置,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关子目。 三、电气安装工程部分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入侵探测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报警信号接收机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三、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巡更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电视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防护罩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七、摄像机支架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安全检查设备安装,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九、停车场管理设备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十、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及系统工程试运行,均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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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清中心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十二、车站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三、系统互联与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 不间断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涌保护器及等电位连接,配电箱电涌保护器、信号电涌保护器、智能检测系统工程的安装和调试。 二、本章防雷、接地装置按成套供应考虑。

三、电涌保护器布放电源线缆,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涌保护器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信号电涌保护器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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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检测型SPD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智能检测型SPD系统配套设施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等电位连接,以“处”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安装、线型探测器安装、按钮安装、消防警铃安装、声光报警器安装、空气采样型探测器安装、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安装、消防广播(扬声器)安装、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安装、区域报警控制箱安装、联动控制箱安装、远程控制箱(柜)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安装、联动控制主机安装、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安装、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安装、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控制装置联动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及消防工程系统调试。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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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本体调试。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4.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 5.火警119直播外线电话。 五、有关说明

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2.消火栓报警按钮(不启动水泵)执行火灾报警按钮项目;消火栓报警按钮(启动水泵) 执行火灾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项目。 3.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项目。

4.电话、广播、短路隔离模块执行单输入模块项目。 5.气体灭火控制盘执行远程控制箱项目。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报警控制器按点数执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项目。 (2)探测器模块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项目。 (3)剩余电流互感器执行相关电气安装定额项目。 (4)温度传感器执行线性探测器安装定额项目。 七、系统调试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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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后,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试和试验。

2.定额中不包括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的安全措施,应另行计算。 3.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切断非消防电源的点数,以执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模块数量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三、线型探测器依据探测器长度、信号转换装置数量、报警终端电阻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别以“m”“台”“个”为计量单位。

四、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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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动一体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区分不同点数根据集中报警器台数按系统计算。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其点数按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计算。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系统调试按消防广播喇叭及音箱、电话插孔和消防通信的电话分机的数量分别以“10只”或“部”为计量单位。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压力开关数量以“点(支路)”为计量单位;消火栓灭火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消防水炮控制装置系统调试按水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 八、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按调试、检验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量总数计算,以“组”为计量单位。由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组成的灭火系统,其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按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瓶头阀数量以“点”计算。 十、电气灭火监控系统调试按模块点数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相应子目。 十一、超音速干粉灭火器调试以“防火分区”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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