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君
2012-4-22 21:51:54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1年第7期
未来5—10年,中俄经贸合作面临多重机遇和广阔前景。按照“十二五”规划,中国经济在未来5年仍将保持7%的增速,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由于中东局势的动荡及中国与欧美国家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使中国扩大与俄罗斯在能源和资源领域的合作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俄罗斯在未来5一10年将加速经济现代化进程,其中对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大开发已列人国家战略。2011年4月20日,俄总理普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俄罗斯要跻身世界五大强国之列,人均GDP达到3. 5万美元以上[1]。为实现上述目标,俄罗斯非常需要扩大与中国在投资、开发和贸易领域的合作。目前,中俄经贸合作水平与两国的合作潜力极不相符:到2010年,中俄双边贸易额仅为554. 5亿美元[2],占中国对外贸易的2%左右,占俄罗斯对外贸易的9%左右;截至2009年,中国对俄直接投资累计为22. 2亿美元[3]。未来5年,要实现中俄贸易额突破1 000亿美元、中国对俄投资突破100亿美元的目标,就须采取新的战略与合作模式,以中俄沿边地区为基础,全面推进两国经贸合作。
一 以开发合作和对俄投资带动中俄贸易上规模
多年来,中俄贸易一直处于以制成品换资源这种单一模式的循环之中,贸易规模的扩大 受到两种因素的制约:一是俄罗斯不愿向中国出售附加值较低的资源产品;二是俄罗斯为保护本国市场,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限制中国商品大量涌人。要解决资源换商品和市场保护这两大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两国合作开发资源和中国扩大对俄投资,并以此带动中俄贸易的大发展。中国企业应在俄罗斯注册公司、投资建厂,利用中方的资本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技术设备
优势对俄罗斯的农业、林业、矿业、渔业和医药等资源进行开发,在俄罗斯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后返销中国市场,有些制成品也可在当地销售或销往第三国。采取这种投资与合作战略,一方面可扩大中俄贸 易规模,保持中俄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解决俄罗斯开发建设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所面临的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短缺问题,提高俄罗斯对中国贸易商品的附加值,促使俄罗斯减少对中国资源出口的限制。从总体上看,这是一种互利双赢的双边合作模式,也是发展中俄贸易的一种战略性选择,而非短期行为和权宜之计。
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中国通过间接投资方式向俄罗斯石油企业提供250亿美元贷款,换取俄罗斯对中国长期石油出口,成为投资带动贸易的典型案例。中国企业可通过投资开发俄罗斯农业资源,生产绿色食品;开发石油资源,生产成品油和石化产品;开发林业资源,生产各类木制品或半成品;开发矿产资源,生产冶金产品;开发渔业资源,生产海产品;开发动植物资源,生产皮草、肉类和中药产品。在开发和生产的基础上,将这些产品返销中国或在俄罗斯当地销售,或销往第三国。这种投资和开发合作将会带动中俄贸易规模的扩大与合作水平的提高,并使中俄贸易能够实现可持续增长。除合作开发资源外,中国企业还可与俄罗斯企业或科研机构合作,开发商业软件、政务办公软件、环保产品以及各种专业性产品,如劳保、救灾和宇航产品等。由于俄罗斯科技实力雄厚,科研水平较高,在高新技术领域已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中国企业应采取投资合作方式,或与俄方科研单位共同研发新产品,或将其科研成果产业化,产品返销中国或销往第三国。
二 搭建六大平台,使对俄贸易从沿边地区向欧洲部分扩展
中俄贸易不能局限于边境贸易,尤其是中国对俄商品出口不能局限于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而应以沿边地区为基础,全力向俄罗斯的纵深区域推进。应把
俄罗斯的欧洲部分作为中国商品出口的目的地。为实现这一目标,须搭建并充分利用以下六大平台:
一是商品展示与交易平台。要充分利用 现有的“哈洽会”、“哈博会”和“哈厦会”,同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俄(东宁)机电产品展销洽谈会”、“中俄木材产品展销洽谈会”和“中俄绿色产品展销洽谈会”等专业性产品展销平台。类似的产品展销洽谈会不仅要在中国边境省市举办,还应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俄罗斯重要城市举办。
二是产品加工贸易区平台。实施中俄合作开发战略和中国对俄直接投资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在中俄边境两侧建立产品加工贸易区,以此为平台加速中俄贸易的发展,扩展中俄贸易规模。目前,中方企业已在俄罗斯的乌苏里斯克市建立了康吉经贸合作区和华 宇十月区工业园,在俄罗斯的外贝加尔边疆区建立了莫戈伊图伊加工贸易园区。在中方一侧,绥芬河市、东宁县和牡丹江市都建立了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目前情况看,俄境内现有的加工贸易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吸引更多的中方企业。另外,还应在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和阿穆尔州等地再建2一3个加工贸易区,从而使加工贸易区基本覆盖中俄沿边地区,为中俄合作开发资源和产品返销贸易创造必要条件。
三是封闭式自由贸易平台。在中俄尚未建立全方位自由贸易区的情况下,可在中俄沿边地区建立封闭式自由贸易区。目前,中俄边 境线两侧已经建起了“一区跨两国”的绥(绥芬河)一波(波格拉尼奇内)贸易综合体,该综合体在俄罗斯境内占地3平方公里,中国境内占地1.5平方公里,区内已建成海关联检机构、国际商展中心、人工湖景区、五星级宾馆和娱乐设施等。如果能够实现中俄两国人员入区互免签证并实行全区封闭式管理,该贸易综合体就将成为中俄边境的一个特定自由贸易区;如果把封闭范围扩展到整个绥芬河市,绥芬河市就将成为中俄
边境的自由贸易城。众所周知,中俄划定东部边界时,大黑瞎子岛(俄称乌苏里岛)的一部分划归中国,另一部分划归俄罗斯。目前,中俄双方都有意共同合作开发该岛。如果双方能够就进岛互免签证达成协议,那么大黑瞎子岛就可建成为中俄边境地区的自由贸易岛。
四是保税区平台。2009年,中国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建立综合保税区。2010年,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成并正式投人运营。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是中俄边境地区第一个保税区,具有8项功能:国际贸易,包括转口贸易;国际会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组装;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仓储;口岸作业;国际商服,包括金融结算、保险、咨询及各种法律、会计、评估、认证等服务;商务旅游休闲和文化交流。以上功能表明,除了仓储和转口这些为实体商品贸易服务的功能之外,综合保税区还具有多项以贸易为中心的辅助和配套功能。因此,中方应充分发挥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作用,并逐步在条件已经成熟的东宁县、黑河市和满洲里市再建成三个综合保税区,从而在中俄边境地区建立起四个对俄贸易的保税区平台,以全面推进对俄贸易的发展。
五是经贸合作信息平台。要进一步发展中俄贸易和深化中俄经济技术合作,就须建立高效的中俄经贸合作信息平台。许多情况表明,中国商人、企业、有关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对俄罗斯的市场行情、竞争态势、投资需求、投资环境、经贸政策、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人才资源、企业状况及地方政府的法律和政策等缺乏深人了解;同样,俄罗斯商人、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对中国的情况也所知有限。这种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情况使中俄经贸合作受到很大影响,失去了许多非常好的合作机会。
因此,中俄两国企业应在两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参与下共同建立“中俄经贸合作信息中心”。该中心应建立中俄两国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的
信息供给网络,全面而又系统地搜集、整理并及时发布两国的市场交易信息、投资供求信息、项目合作信息、技术成果信息、国家政策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等。
六是三级协商平台。中俄两国在贸易、投资及其他领域的合作中经常会遇到问题,产生矛盾甚至纠纷。有些问题在双方地方政府层面上能够协商解决,有些问题(如互免签证、贸易通道建设等)必须在双方中央政府层面上协商解决。因此,应为中俄经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搭建制度性协商平台。具体地说,如果中俄贸易和投资过程中出现业务纠纷,而当事企业无力解决,则由中俄边境地区的地方政府(市政府)协商解决;如果涉及俄联邦主体或中国省区地方性政策和相关规定,应由中俄边境地区的省区和州或边疆区政府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涉及中俄双方国家层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定时,则需要两国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如中方的商务部和外交部,俄方的经济发展部和卫生与贸易部等)进行协商。这样,中俄双方就形成中央政府一省区和州或边疆区政府一市政府三级协商机制。
目前,中俄已建立了最高行政首脑会晤机制,在两国总理会晤之前,双方中央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提前就中俄双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发展规划举行会谈,会谈结果提交中俄总理会晤机制讨论并批准。多年来,中俄边境地区的省(州)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已有多次会晤协商的实践,下一步还需要将其确定为一种合作机制,协商结果应形成备忘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 突破三大合作瓶颈,开创中俄经贸合作新局面
目前,严重制约中俄经贸关系快速发展的三大瓶颈是:中国企业在俄融资困难;中方人员赴俄从事劳务活动受到限制;中国企业在俄投资面临多重障碍。 作为“金砖国家”之一的俄罗斯还处于转型期,是一个新兴大市场,很多中国企业对在俄罗斯投资兴业很有积极性,但多年实践表明,在俄罗斯投资遇到的
难题之一就是融资困难。众所周知,一些大规模的投资项目都需要借助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来运作,一旦资金链断裂,整个投资就会前功尽弃,损失惨重。俄罗斯银行贷款利率高,融资成本大。这种高 贷成本不仅在俄投资的中国企业负担不起,就连俄本国企业都不得不到欧洲贷款。因此,在俄投资的中国企业都希望从中国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但中国的商业银行都以海外资产产权管理不在中国、不能进行抵押为由而加以拒绝。对于这一难题,我们提出如下解决思路:一是国家成立海外投资担保公司,对向中国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企业的海外资产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贷款抵押,由担保公司为中方商业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二是国家责成开发银行、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开展海外投资贷款业 务,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海外的战略投资、优质投资和其他有市场潜力的商业投资,为实现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创造良好的融资条件。
近年来,中国对俄罗斯劳务输出受到俄方的劳务配额限制,中国公司在俄所需劳务人员也受到俄方的劳务人员数量限制。中国人在办理赴俄劳务手续时经常遭遇时间长、效率低和费用高的问题。上述问题在企业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无法解决,而需要在两国中央政府层面进行协商。中俄两国应签署关于中俄劳务合作便利化的协议,以增加中国赴俄劳务人员数量,保障在俄投资中国企业的劳务需求, 简化劳务出境手续,延长劳务人员在俄工作时间。同时,中方还须严把劳务人员出国关,在国内对劳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在国外依法加强管理。
在对俄投资方面,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俄罗斯确定了一些战略产业并限制外商对这些产业进行投资[4]。近年来,俄罗斯加大了产业保护力度,强调进口替代,使中国企业对俄罗斯某些领域的投资受到限制,如汽车、医药和电信等。此外,俄罗斯一些行业对外商投资有特殊规定。例如,凡对建筑业投资,其设计单位必须是俄罗斯企业或机构;生产性投资和商业性经营企业必须雇佣80%的俄罗斯 人[5]。消除这些投资障碍的对策是:第一,俄罗斯目前正在积极准
备加人WTO,中国应在俄罗斯“人世”之前与其再举行一轮关于相互投资问题的谈判,争取在俄投资的中国企业享受国民待遇,促进俄罗斯投资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第二,近年来俄罗斯制定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并多次表示希望中国企业到俄罗斯投资。在此背景下,中国应利用时机与俄罗斯共同协商并签署有关中俄投资便利化和政策宽松化的协议,使之成为中国企业对俄投资的法律保障和消除俄罗斯限制中国企业投资的官方文件。第三,中国沿边地区地方政府和中资企业应以各种方式积极推动俄罗斯沿边地区的联邦主体和市政府向俄联邦政府争取更多的投资审批权和相关政策的自主权,为中资企业对俄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一般地说,俄罗斯地方政府欢迎外商投资,但相关行业和政府有关审批部门的态度和意见却不尽相同,甚至相反。这里既有行业利益问题,也有考虑问题的视角问题。因此,中国相关行业和政府部门应与俄罗斯同行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商,以互利共赢为原则达成共识,为中俄投资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
要在“十二五”期间开创中俄经贸合作的新局面,一方面要突破上述三大瓶颈,另一方面还需采取切实可行的商业战略,开拓俄罗斯市场,扩大对俄投资规模。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战略思路:一是原产地多元化战略。原产地原则是海关核实和记录商品从哪个国家进口的通行原则。由于俄、白、哈三国已结成关税同盟,绝大多数商品可在三国间自由流通,中国企业可利用原产地原则在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投资建厂,将产品出口俄罗斯。这种原产地多元化战略既可减少与俄罗斯的贸易摩擦,又可享受商品出口免税待遇。同样,中国企业也可在俄投资建厂,将产品出口白哈两国。
二是从沿边向腹地延伸战略。位于中俄边境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属于俄经济相对落后 地区,人均收人水平和消费能力都比较低,市场容量有限。从战略角度考虑,中国对俄贸易应从俄边境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的欧洲部分延伸。为此,中俄应开辟三大贸易通道并在俄境内建立三个中国商品集散中心。
三大贸易通道包括:中俄边境公路运输通道;使中国地方铁路支线与俄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和贝阿铁路实现对接的同江大桥、抚远大桥和黑河大桥;陆海联运通道,即通过公路或铁路把中国商品运至俄罗斯海参威港和纳霍德卡港,然后再通过海路运至俄罗斯东部沿海地区和欧洲部分。
三个中国商品集散中心是俄境内的乌苏里斯克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和哈巴罗夫斯克市,商品集散中心应具有保税功能(如保税仓库)。商品从中俄边境进人集散中心,然后再通过陆运和海运进人俄罗斯腹地直至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欧洲部分。
三是建立商业联盟战略。多年来,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经商多为孤军奋战,经常受到俄罗斯商界的排挤及政府部门的整治,在海关及批发和零售环节上时有意外发生。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企业应与俄罗斯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中国企业发挥其生产制造优势,俄罗斯企业则发挥其市场东道主优势,共同完成生产、运输、仓储、批发和零售的各个环节,既有利于消除“灰色清关”的弊端,又可保障商品的质量。
四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手战略。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在俄罗斯打拼多年的民营企业应采取适当的合作方式联手进入俄罗斯市场。中国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股份制公司,尤其是行业领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经营视野广阔,精英人才荟萃,但在俄罗斯进行大项目投资或对俄资源性企业进行商业并购方面却具有自身的弱点和局限性:(1)俄罗斯对外来的国字号企业比较敏感,对其并购资源型企业尤其持排斥态度。2002年“中石油”并购斯拉夫石油公司夭折以及2004年“中石油”被拒参加尤甘斯克资产的竞拍,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2)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对俄罗斯的投资环境、经营环境、体制运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根据材料、汇报和走马观花式的调研做出的决策具有很
大的盲目性,风险较大。(3)俄罗斯经济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企业和政府行为不规范时有发生,中国的国有企业难以适应和应对。而在俄打拼多年的中国民营企业经验丰富,体制灵活,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处融洽,甚至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关系,正好可以弥补国有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不足。这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手战略可采用以下三种合作方式:
第一,前锋一后卫式。即由民营企业做好前期的调研、沟通等准备工作,为国有企业顺利进人创造条件。
第二,前期介人与后期介入相结合。先由民营企业对投资、合作或商业并购项目进行前期介人,在获得成效的基础上,国有企业后期介人,进行实质性运作。
第三,先合并后进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国有企业可将在俄经营的民营企业吸收为股东,在国有企业的统一管理和战略布局下,由(原来的)民营企业在俄开展各种商业活动。
(责任编辑:徐向梅)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东北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本文为黑龙江省重大决策咨询项目《关于加速推进黑龙江省沿边开放带建设发展的战略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10 - A001 )和“六个一批”人才资助项目《推进我省沿边开放经济实现战略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批准号:2009A07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1]张鑫、柳玉鹏、谷阳:《普京被称拉开竞选序幕》,《环球时报》2011年4月22日。
[2]http://fe. mofcom.
govcon/aartoicle/jmxw/2011O1/2011010735873.htm/[3]《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第240页。
[4]张桂元、李金波、李书林编著:《投资俄罗斯》,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2页。 [5]同[4],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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